(三十三)
不在乎天长地久,只在乎曾经拥有。——题记
如果问薛元是否还记得第一次见到何简的场景,那他一定会沉了眸子,思索半天后摇摇头说,不记得了。
是啊,他怎么会记得。他是薛家独子,年轻时心高气傲的不像话,哪里会记得一个普普通通的学生妹。
薛家的老爷子当时在c市的人脉广到周围的县乡,虽然退休后有点隐居不问世事的意思,但说话还是有点分量的,在圈子里别人多少还是要给点薄面。c市城小油水少,但捞到的三分之一还是会进薛家的口袋。
书香门第出来的孩子,骨子里都有股清贵,表面上都是如出一辙的完美笑意,可里子却是高傲到不可一世的,薛元自然也完完全全的继承了这份清贵。
他从小到大都是万众瞩目的,不管是成绩还是外貌,还是家世。所以一直到高中的路几乎是畅通无阻,就连开学典礼,他也是毫无意外地抢了高三学长的风头,当了学生代表说话。
他站在高台上,望着下面乌压压一片,心里满足又畅快,他不否认,他非常享受这种“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感觉。
所以当第一次期中考试后,他就不得不注意到那个叫何简的女孩,这次就差了两分,差一点点就追上他了。危机感伴着好奇猛烈袭来,他第一次在一节体育课上,抬了正眼望向她,绚烂阳光下的女孩子眉目清秀,在跑道上哼哧哼哧的跑着,饱满光洁的额头上沁出汗珠,在强烈的光线下似乎闪着光。
他慢悠悠地跑在她侧后方,她跑着跑着突然回过头来,视线不期然撞上他打量的眼神,好像立马红了一张脸。
他心底莫名划过一丝情绪,他挣扎了很久,才不得不偷偷承认那貌似是一股叫做“柔软”的悸动。
当你开始注意一个人的时候,那个人的一举一动自然都逃不过你的眼睛。薛元又是个顶聪明的人,他发现何简喜欢他,这件事并不需要太长时间。只是多少,他都有点意外,或者说是惊喜。
那时虽然年少,但正是年少,才敢去做一些人越老越不敢做的事,比如追女孩。
他像平日里他看不起的那些男生一样,穿上了最爱的蓝裤白衫,选好了角度,怎样让阳光照在他身上,显得更帅气一点,连嘴角挂着的笑容都估算的刚刚好。
他单手抵住她的单车,在她诧异的眼神里,微笑着说:“何简,以后放学要不要一起走。”
她很傻,愣了许久,才垂着头遮住一半烧红的脸,用蚊子哼的声音说:“可以。”
很奇怪,这明明是在他意料之中,可为什么会比拿了一百分还要开心。他注视着眼前这张清秀可人的脸庞,挑高了眉毛,大概是读书的日子太过漫长寂寞,有个人能做个伴也不失为件有趣的事。
时间久了,总有明眼人能看什么不对劲,班里不管玩的好的还是不好的,都开始有意无意地开起他们的玩笑,老师上课又比较热衷于点他们两起来回答问题,总是会在他们两相继站起来后,又接收到一片此起彼伏的咳嗽声。
若是以前,他会觉得这帮人真是蠢透了,可是当下,他觉得偶尔蠢那么一次也不是不可以。
就像是应了大众号召一般,跟何简表白似乎成了件板上钉钉的事,他并不介意早恋,也无所谓什么管制,反正他薛元想要的东西,费尽心思去得到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他小时候玩游戏的时候也牵过女孩的手,可他都只觉得跟牵萝卜青菜没什么区别,像第一次碰到何简的手那种强烈的怦然心动,真的是长这么大第一次。触手的绵软让他不敢用力,他怕一不小心就将她这几根软骨捏断了。
这种感觉让他觉得新奇,但还不至于让他不可自拔,高三转眼就到,他抽不出时间去陪她,她也不会抱怨,也就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里看书,最多时不时抬头偷偷看他一眼。他觉得这样很好,他需要时她就会出现,舒适的相处模式才会长久。
所以,当他得知她不能跟他一起去上大学时,他虽然遗憾,但也没有太失望,当然也不会傻不拉几的就为了她而放弃自己的大好前途。
临走前一天,她偷偷从家里跑出来送他,鼻子哭得红红的,在月色下,那双眼睛清亮逼人。他费了好大力气才压制住心里突然叫嚣着的不舍情绪,他捂住她的双眼,低下头还是吻住了她,唇齿交缠间,他不经大脑思考的就蹦出来一句:“等我回来。”
就这一句话,换来了她一年内频繁又兀长的信件,他初始还会每一封都一点一点仔细看,再绞尽脑汁回复她一封同样长的信件。可是随着越来越深入的学习,学业越来越重,大学里能人倍出,他也感受到四面八方的压力,他每天几乎都很忙,忙到她的信件积压了整整一小箱,他才能抽空回那么一封。
久而久之,她就不怎么来信了,他感觉生活好像松了口气,没有堆积如山的信件,像甩掉一个大包袱。说实话,他有时候并不是很想回复她那些琐碎的小事,他不明白,明明每天有那么多的事要做,哪来的空闲时间去抱怨生活。
日子随流水滑过,他好不容易熬到毕业,终于得下空来,在某天阳光大好的日子里,他春风得意地捧着杯咖啡立在属于他的第一间办公室里,写字楼外车水马龙,他突然就想起那个还在c市等着他回去的何简。
他扬着唇,在想要不要回去看一看呢,还没等他来得及做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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