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都处理干净了?”
“嗯。”走进来的男子在我身边停下,顿了顿,“这是怎么回事?”
“哦,没什么。随便收拾收拾。这小子太碍眼了,脏兮兮的。哥几个正拿酒给他洗澡呢。哈哈。”
男人沉默一会儿,淡淡说了句:“你点到为止,别太过分了。”
地头蛇啐掉烟头,不甘心地把踩着我侧脸的脚收了回来,悻悻道:“知道啦,三爷教训的是。”
我衣衫不整地无力躺在包厢地板上,斜角镜面墙体照出一个面色枯黄,头发凌乱的可怜男人。哪里还有半点当初飞扬跋扈神采嚣张的模样。
每个人都有支撑自己走下去的动力,正如人赖以直立的脊椎,一旦抽出,再强大的人都只能匍匐在地,卑微凄惨。
毁掉一个人,真的是很简单的一件事。
我想,就是在这一刻,活了二十多年的那个任性自负的祝霖,终于彻底地,在我身体中死去了。
“你们几个,把他弄出去。”地头蛇指挥肌肉保镖,“我和余家三爷有话要说。”
我被那些狗腿子抓着头发拉起来,涣散无神的眼眸中映出了那个“三爷”的倒影。
短暂的寂静,然后我的脑海便是一片疯狂炸裂的震惊,以及几乎要把我逼到窒息的惊恐绝望。
是他。
怎么会……怎么会……
竟然是他!
难以置信的惊恐怖惧犹如雷雨前的黑云压了下来。我的脸瞬间苍白的像纸一样,嘴唇不可遏止地颤抖着。
那个人,比我上一次见他时,高了一些,瘦了一些。但五官眉宇都还是那般高傲冰冷的神气,和我们分手那年并无区别。
他用那双浅褐色的眼眸凝视着我,略微显长的柔黑碎发微微遮住他线条流丽秀美的漂亮凤眼。一开始他还有些困惑和疑问,然而几秒对视之后,与我不相伯仲的震惊和愕然还是逐渐在他深邃的五官上浮现了出来。
在他这样不加掩饰地盯视下,肮脏丑陋的我犹如一只掩藏不住的蛔虫,害怕的瑟瑟发抖。
不要再看了……不要再看我了……
求你不要再看了……
程维……!!
“三爷,您怎么了?”地头蛇在旁边不明状况的问。
程维没有理会,脸色苍白,然而比起我来,他还算镇定。半晌后,他动了动嘴唇,用压抑过波动的低沉声音轻声问道:“……祝……霖?”
我的心脏犹如被芒草狠狠割伤,火辣辣的疼痛。我发出一声悲惨扭曲的尖叫,几近绝望地挣扎,体内仅有的力量一口气爆发出来,竟逃脱了他们的钳制。踉跄不稳地站起,跌跌撞撞地冲了出去,也顾不得酒吧里其他人诧异的目光与指点。
一路跑出很远,跑不动了,确定再也没人会追上来了,我才喘着气,慢慢停下。
乱石相错的江堤边,我独自走了两步。在白茫茫望不到边际的江水边站了会儿,然后精疲力竭地蹲下,把自己紧紧地抱成一团。喉咙里挤压出嘶哑悲恸的哽咽。
江风哗啦哗啦吹动我的衣衫和头发。吞没了我凄惶破碎的,类似于困兽在濒死前的哀哭。
程维。
程维……怎么办……
谁都希望以最优秀的状态,出现在喜欢的人面前。即使不是最好,起码也该是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
可我却……可我却那么污脏难堪,犹如令人反胃的渣滓,偏偏还堵在下水道的口子处,死活冲不下去,即恶心又卑劣,甚至有些不知好歹的下贱意味。
我想到了故事书里,那个囚禁在古堡的野兽。他最后因为公主的爱意而解除了诅咒,从丑陋可怕的兽类变回了英俊的王子。
虚伪的童话总会仁慈地给予最美好的结局。念给小孩子们听的谎言永远都是那么幸福,那么美好,那么完美无缺。
可是,如果那只深爱着公主的野兽变不回来了呢?
如果,他依旧长着令人畏惧的獠牙,依旧狰狞可怕。那么,又有谁会爱他,眷顾他。
又有谁,还会愿意多看他一眼。
作者有话要说:虫子已捉,谢谢6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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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1...
接下来的几天,我仓惶着四处逃窜,我知道他在这个城市里,我畏惧会与他不期而遇。即使是睡在桥洞下的夜晚,我也仍旧惴惴不安,火车自桥顶开过的震动声一次一次让我从浅眠中惊醒,近乎歇斯底里。
贫困带来的副产品:怯懦,忐忑,不知所措。这些可怕的东西开始在我浮着血丝的眼睛里出现。
我从流浪狗的嘴下抢别人吃剩的包子,捡垃圾桶边的破布盖在身上睡觉。生活了近二十年的t城,突然之间变的那么陌生。那些繁华的街道酒店,都一下子与我没有了任何的关系,昔日随意进出的销金场所,也好像在一夜间铺起了我永远无法越过的台阶。
下雨的时候,我缩在立交桥底,浑浑噩噩地听着雨点打落的声音,潮湿的水汽从柏油马路上升起,我看着远处驰过的一辆一辆私家轿车,目光茫然空洞。
原来,一座城市在穷人和富人眼里,竟是这样相去天渊。
被扭送到派出所,事因只是我饿得厉害,偷了一个女人的钱包,然后被她发现了。
偷窃原本并不会有多大问题,顶多拘留几天就会放出来。可是那女人拼命护着她的钱包,还和我动上了手,到最后,警察说我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抢劫和偷窃不一样,偷几百块钱只不过拘留,但抢劫,就算只抢一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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