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内瓦学院的毕业音乐会上,戚暮便是演奏了这首《钟声》,成为完成了自己最后的献礼。甚至是在后来面试维也纳交响乐团的几首曲目中,这首《钟声》他也有演奏。
这首曲子对戚暮的意义真是十分重大,甚至是他上辈子单独录制的那张专辑里的五首曲子中的一首。
只听在安静的琴房内,那欢快的音乐声迫不及待地从琴弓下跳跃出来,每一个音符都在空气中舞动着,将室内寂静的气氛打破,似乎想要将这里渲染成一片欢快幸福的海洋。
早在拉出第一个音的时候,戚暮就已经完全沉醉在音乐的世界中。这每一个按弦、每一个琴弓的跳动,都早已刻印在他的记忆深处,当拉出那熟悉的音律时,他仿佛回到了当年背着琴盒来到维也纳交响乐团楼下的那个清晨。
如果不面试成功,就只剩下离开维也纳这一个结局。
青年白皙修长的手指在四根细细的琴弦上来回按动着,手指的速度实在是太快,有的时候都让人目不暇接,只能用耳朵勉强听到那优美动人的音乐。
大概是太沉浸于音乐中无法自拔了,戚暮并没有发现,当他刚刚演奏了不过一分钟的时候,那个坐在自己面前聆听的男人就已经彻底僵硬了身体,用一种难以置信的目光望着他。
狭长的凤眸微微睁大,闵琛的手指也轻轻颤抖着。
丹尼尔和这个男人相处了十几年,但是倘若让他看到此刻闵琛的模样,他也绝对会惊讶到脱口说出:“天哪,闵,难道是世界末日了吗?你怎么这么惊讶?!”
在这长达九分多钟的乐曲声中,闵琛极好的耳力让他即使是处于一种惊骇的心情中,也能将每一个音符都彻底地捕捉到。
手指在琴弦上的每一个滑动、琴弓飞舞般每一个的跳跃,这每一个音符都是那样的熟悉,而当它们汇聚到了一起,就形成了一首独特的、只属于戚暮的——《llla》。
这同样也是一首,只属于陆子文的……《llla》。
第四十三章
简单朴素的琴房内,华丽的小提琴转音不停地奏响着。戚暮是一个考虑周全的人,这些年来他很少会自信地认为自己对那首曲子十分擅长与熟练,但是这首《钟声》他却敢信心十足地说上一句:“我很擅长。”
只见那琴弓在琴弦上飞快的跳跃着,每一次只是弹起一点点的高度,又被这位技巧娴熟的演奏者快速地掌控住。能够被成为小提琴之王,帕格尼尼凭借其耀眼卓越的小提琴技巧一向为世人所称道。
对于技艺不精的小提琴家来说,这首《钟声》自然是场噩梦。而对于技巧熟练的戚暮来说,他却早已完全地沉浸在这首曲子中,直到全曲结束时,他还有些沉醉在那熟悉的乐声中,难以自拔。
等到戚暮回过神的时候,正好听到悠远绵长的钟声嗡嗡响起。
今天是平安夜,b市很多地方的大塔钟都在会午夜十二点的时候敲响,钟鼓奏鸣的声音非常具有穿透力,即使是在戚暮的琴房里也可以听到一些余音。
戚暮将自己的小提琴放入了琴盒中,一边笑着说道:“没想到这就过了十二点了。”将琴盒扣上后,戚暮转身看向坐在对面的男人,语气轻快道:“圣诞节快乐!”
闵琛早已敛了眸子,仍旧是往常那番镇定冷静的模样。他点点头,道:“圣诞快乐。”
小提琴轻跃跳动的音符还在琴房里徜徉,闵琛微微眯了眸子,点评道:“你对《钟声》的把握很好,我以前曾经听过维也纳爱乐乐团的首席里昂·扎耶夫演奏过二重奏的《钟声》,你在技巧方面并不比他逊色,对于一些细节的处理也很不错。”
面对对方给自己的赞扬,戚暮并不羞涩,反而十分得体地点头道:“谢谢你的夸奖。”
闵琛抬眸,看似随口地问道:“你听的是谁的《钟声》专辑?”
对于任何一个音乐家来说,聆听音乐大师们的演奏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就算是闵琛,在他柏林家中那间硕大的琴房里,也用了一整面墙的书架摆放了从上世纪可以追溯时期以来的各种大师的音乐专辑,其中包括了最古老的唱片、磁带,到如今的蓝光cd。
戚暮回忆了一下,回答说:“我以前买过阿卡多先生的磁带,他的《钟声》版本我听过很多遍,在其他的版本中我也非常喜欢他的这一版本。”
闵琛闻言倒是抬起眸子,认真地望着戚暮,良久,他又问了一遍:“你只听过阿卡多的《钟声》?”
戚暮理所当然地点头,没有想太多地笑道:“其他版本也肯定都是听过的,只是阿卡多先生的版本我听得最多,也最为喜欢。怎么,你也很喜欢他的《钟声》吗?”
闵琛微微摇首,道:“我比较喜欢……你这一版本的《钟声》。”
这话一落地,戚暮倏地一怔,过了半晌他才无奈地笑道:“这帽子太大,我都不敢戴了。”
被闵琛夸赞为他最喜欢的版本,戚暮还真是有点不敢当,他只得自嘲地将这样太过荣耀的赞美推了回去。而闵琛倒也没有再说太多,两人又聊了几句后,时间也不早了,便就此分开。
戚暮也是很久没有亲自动手准备一桌饭菜了,忙碌了一整天后,他早已感到有些疲累,简单地梳洗一番后很快便上床休息。而在隔了一堵墙的地方,宽敞简洁的客厅里是一片沉寂的漆黑,主人没有开灯,只有透过落地窗照射过来的城市灯光让房间里多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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