屈,怕他又哭,直接道:“我给你找回来。”
陈听抬头看他:“还是算了,浪费时间也不一定找得回来,不值当。反正杨树林也有自行车,这两天就让他载我好了。就是那车上还有我妈给我的平安符呢,丢了怪可惜的。”
裴以尧听见“杨树林”三个字,薄唇微抿,但到底没再说什么。
没了车,陈听就只好搭裴以尧的车回去。
搭车这种事一回生二回熟,所以陈听短腿一跨,很自然地就坐上了后座。又因为他哀痛于自行车的逝去,所以当裴以尧载着他驶入校门,引来路人频频回头的时候,他也没在意。
裴以尧直接将他送到了宿舍楼下,看着陈听背着个背包跑进楼里,修长的手指敲打着自行车把,似在考虑什么。
几秒后,他调转车头,又出了校门。
这厢陈听回到宿舍,开游戏漫山遍野去打猎,追鹰撵狗,不在话下。他本想等杨树林回来,跟他吐个槽,但今天记者团似乎特别忙,半天不见人影。
陈听打猎打累了,想到他可怜的自行车和即将缩水的钱包,叹了口气。这时,他恰好瞥见桌上摆着的蛋糕纸盒,心里有了个决定。
翌日清早。
杨树林一边咒骂着万恶的不长眼的偷车贼,竟然偷到他们家听听头上,一边跟陈听往车棚走。今天上午的课都在北区,比较远,所以他们准备骑车去。
“小毛贼,没出息,有本事偷法拉利去……不过听听,你真要去打工啊?”
“是啊,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那也挺好的,省得我去搞活动的时候,你一个人待宿舍里了。对了,到时候你肯定能见到老板了,混熟了以后记得帮我约采访啊……”
杨树林越说越兴奋,忽然觉得这事儿说不定是个契机。只是他走着走着,忽然觉得车棚前面站着的人有点眼熟:“嗳,那是不是裴以尧啊?一大早的他怎么到这边来了?”
陈听闻声望去,裴以尧一米八七的个子,可不是鹤立鸡群么。他今天难得的没有穿风衣,白t恤外头罩着件灰白色线衫,露着锁骨,气质干净而冷冽,却又在朦胧晨光中被赋予一层柔和。
他像是在等人,背靠在车棚的柱子上,双腿交叠。晨光流连过他英挺的鼻梁,描绘出周正的五官和额前的碎发,让他看起来特别像偶像剧里正在等女主角出现的帅气男主角。
但是陈听看到了什么?
他看到了裴以尧手边那辆命途多舛的白色自行车。
作者有话要说: 听哥:独孤求败。
第14章一粒米
陈听真的没想到丢了的自行车还能找回来,n大每年丢车的人那么多,就没见有人能成功找回的。
可现在奇迹出现了,他什么都没做,自行车就回到了他手里。
“你怎么找回来的?”陈听惊喜。
“朋友正好在那块辖区抓贼,顺道。”裴以尧语气淡然得仿佛顺道去菜市场买了颗大白菜。
杨树林啧啧赞叹,这气度,高人啊,不愧是大名鼎鼎的酷哥。看看这校草当的,如果他是周呈,他现在就撞死在车棚里的铁柱上。
“行啊,厉害!听听你看,连平安符都还在呢!”
陈听当然一早就看到了,心里感动,但也知道这次人情欠大了。可谁能想到裴以尧竟然会帮他找车呢,这种“话不多说就是干”的精神,在当代大学生中是多么的可贵。
“谢啦。”陈听眼也不眨地看着裴以尧,想说些感谢的话,可发现除了请吃饭就是请吃饭,毫无新意。
裴以尧却不甚在意,车送到了,他也就走了。今早的专业课不能缺席。
“听听、陈听,你发什么呆呢?”杨树林抬手在陈听眼前晃了晃。
陈听收回远望的视线,笑笑:“我们走吧。”
杨树林便去把自己的车推出来,既然车已经找回,那他自然就不用载陈听了。两人一起骑车出去,路上,杨树林还跟陈听开玩笑:“我说裴以尧对你真好呐,没想到酷哥学弟是这种面冷心热的人设,又送汤又帮忙找车,看来我们都误会他了哈哈哈哈哈哈……”
陈听想了想,说:“可能是他跟你们都不熟吧。”
接下去的一周,是风平浪静的一周。大学生活其实因人而异,有人能过得多姿多彩,但也有人能把它过得无聊单调。
陈听无疑是后一种。
那个想要组建乐队的小学妹仍然没有放弃陈听,隔三差五就发来组队邀请,可陈听如今拥有了更好的拒绝的借口——
抱歉,我要打工。
起初,咖啡店那边迟迟没有回应,陈听还以为这事儿黄了,没想到周四的时候那个服务员忽然给他发来短信,说老板要见他。
对于那个传说中的学长老板,陈听也有点好奇,于是欣然前往,还顺道带上了同样好奇的杨树林。
只是他们赶到咖啡店的时候,店里却只有一个客人。不要说老板,连个服务员都没有。
两人先找了个位置坐下,杨树林悄悄跟陈听说:“其实我看过那位学长的照片了,长得特别……美!”
陈听:“美?”
杨树林猛点头:“是啊,就是特别美,但是又不是特别柔的那种,怎么说呢……”
杨树林冥思苦想,陈听却注意到了坐在角落里的你唯一的一位客人。这人看起来不像是学生,都十一月了,还穿着一件旧旧的t恤和一条工装裤。头发很长,乱糟糟地扎在脑后,还蓄着胡子,很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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