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了林正风的介绍之后,胡忧决定选择校里的会馆租住。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因为会馆在校内,上课比较方便,还提供食物和必要的服务。这让他比较看中。
二来会馆相对也比较便宜,要知道苏门达尔只帮出学费,食宿费是要求自己解决的。胡忧之伍之后,虽然也得到了不少的金币奖励,但是为了笼络朱大能这些人,他的花费挺大,现在所剩的也不多了。来这里的目的既然是学习,胡忧也没打算弄什么半工半读,四处分心。所以这钱还得省着点花。
最重的是胡忧相信‘寒门出人才’这句话,选择住会馆的人,大多都是家族出生相对较差的。他们来这里的目的,也都是真正为了学习,跟他们混在一起,应该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的东西。如果再能结交或是收服几个人才,那就更好了。
听胡忧要选择住会管,林正风不由的有些惊讶。因为从见面之初,林正风就感觉胡忧这个人,不论从气度还是接人待物的表现来看,都不像是一个贫苦人家出生的人。
昨天吃饭的时候,林正风特意试探过胡忧。他点的菜虽然都不名贵,但是要的两壶酒却不一般。一顿饭吃下来,足足花掉了二十个金币,这可不是一般的小数目,足够平常人家,过上一年好日子的。
可是胡忧付帐的时候,对这个数目,却没有皱半点的眉头,很爽快的就给了。能拿出二十个金币,吃一顿饭的而不皱眉的人,居然会选择入住会馆,真有些说不过去。
怕胡忧不太明白会馆的意思,林正风又解释道:“这会馆虽然有茶房、管事帮着跑腿上茶什么的,但是因为住的人比较杂,所以环境并不是那么好。
我见意你还是像我一样,自己在外面租个房子,想要整齐点呢,我可以带你去买个丫环或优伶。
这样全弄好了,也不过是几百个金币的事,住得舒心不说,还有美人伺候着,不知道多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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