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梅森林的暴风雪连刮了三天,却一点都没有停下来的意思。乡村小说网狂风夹着冰粒打在脸上,让人睁不开眼睛。这样的天气,就算是偏将林克再怎么暴跳,也不能把士兵强行赶出军营去抓雪灵猴。特别是三天前发生士兵冻死在雪地里的事故之后。
今天已经是十一月七号了,留给林克的时间只剩下八天,而他的任务,还差整整六十只雪灵猴。
这次的任务,是林克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弄到手的。按惯例,负责抓捕雪灵猴的偏将,将会作为使者把雪灵猴押送到帝都去。代表暴风雪军团,把雪灵猴做为贺年礼,送给当今的皇帝,曼陀罗三世--巴伦西亚大帝。
而巴伦西亚大帝为显视对暴风雪军团的恩典,也会有礼物赏赐下来,由使者带回给暴风雪军团长苏门达尔。
这么一个来回走下来,就是一件大功。按惯例,军团长会让这位使者官升一级。也就是偏将升督将。这已经是军团中不成文的一种规则,也是偏将升督将最安全无危险的途经。要知道如果在战场上,想升这一级,可是要拿命来换的。
为了这个机会,林克可是不惜以平调新兵团做为交换才得来的。如果办砸了,他损失可就惨重了。升不了级,手下上过战场的老兵还换成了新兵,都不算,他要面临的还将是军法的处制。给皇帝办礼物都办砸了,打你一顿那是轻的。在功过部上记下这笔,这就是一生最大的耻辱。
越积越厚的雪,像一坐大山一样,重重的压得林克喘不过气来。桌前罢着精美的食物,他却一口也吃不下。
林克虽然没有多大的本事,这个偏将的职位,也是靠着身为军团长三姨太的姐姐才得来的。可是他也知道,肯定不能这样坐以待毙下去。
可问题是,应该怎么办?这是一个很成问题的问题。这么大的暴风雪,走出军营是九死一生的事。虽说军令如山倒,林克可以强行的把士兵们赶出去寻找雪灵猴,但这是下下之策,不到万不得已,还用不是为好。
正在烦脑的时候,突然一句话浮现在了他的脑中--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对。”林克一拍桌子站起来叫道:“传令兵。”
“在。”传令兵是二十四小时候命,随时准备传答命令的。
“传我将令,从今日起,凡抓住一只雪灵猴者,赏金币十枚。凡抓住二十只雪灵猴的组,夫长官升小队长,凡抓住五十只雪灵猴的小队,队长升典军。至今没有抓到雪灵猴的小组,三日内必须交上至少一只雪灵猴,否则全组上下,按怠命交执法处。去吧。”
“得令。”传令兵领命而去。
接到将令之前,胡忧正在营中和组里的士兵喝酒。帝国的军营并不禁酒,因为林梅森林天气寒冷的原故,军需部还特意加发了烈酒下来。
营门被推开的瞬间,地堂上的篝火被吹得火星乱飞。脾气不好的朱大能被吹了一脸的烟灰,张口刚要骂,看到走进来的是传令兵,到嘴的话又被他咽了回去。
传令兵都是将军的亲信,在一定意义上,他们带表的是身后的将领。骂他们虽然没有骂将军的后果那么严重,但是只要稍有脑子的人,都不会轻易得罪他们。要不然吃亏的肯定是你。
传令兵走之后,所有组员的目光全都看向了胡忧。看他准备怎么处理这个事。
胡忧不慌不忙的一一扫过自已手下的这八个士兵,对阿骨达举杯道:“感谢你给我们带来的温暖。”
“啊呜......”全组的人都高兴的叫了起来。
他们都知道,自己不用到外面去享受暴风雪的肆虐了,因为阿骨达曾经抓住过一只雪灵猴。他们不在受惩罚之例。
烤着暖暖的篝火,喝着小酒,透过门缝,看着那些或为任务,或为钱财官位而走出军营,被暴风雪吹得东倒西歪的士兵,天下间没有比这更幸福的事了。金币虽好,但也要有命用不是?
其实在听到‘升官’两个字的时候,胡忧确实动心过,特别是看到秦明带着二组的人出去的时候。不过手下士兵们的眼神,和外面恶劣的天气,胡忧在心里做了判断,认为即使强行出去,也不会有任何收获的。与其白费力,还不如卖个顺水人情。
相对外面的冰天雪地,屋里舒服的日子很好过,在吃喝打屁聊天之中,一天就这么过去了。天黑的时候,胡忧收到消息,秦明的小组,收获到了一只雪灵猴,不过他们的代价是一个组员滚下雪坡,找到的时候,已经冻死了。
一条人命,换一只雪灵猴,这样的代价,是不是太大了一些。虽然士兵上了战场,也是九死一生,但是那至少还能说是保家为国。为抓雪灵猴而死,这算什么?生命换美食?
第二天的暴风雪似乎比昨天更加大了,胡忧靠在床头上看着,看着从朱大能那里得来的武学秘法。
“技击之道,尚德不尚力,重守不重攻。盖德化则心感,力挟则意违,守乃生机,攻乃死机。彼攻我守,则我之心闲,我之气敛,我之精神勇力,皆安适宁静;于是乎生气蓬勃,任人之攻,无所患也。攻我者怒气上涌,六神暴跳,而不守于舍;于是乎神轻气散,而其力自不能聚,纵一时鼓噪......”
看到这里,胡忧扫了一眼窗外,正好看到秦明带着手下又列队出去。看来死个把手下,他并不会放在心里。
“这秦明真够玩命的......以镇宁临之,不须与攻杀,片时即自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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