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转身去入册的青年,灰衣汉子挠了挠头,心里合计这人规矩还真多,别是个公子哥吧?不过转念一想,哪有公子哥来参军的?就算是公子哥也是个落魄的公子哥,既然不怕死的来了西北军营,他们也不用客气不是?收一个算一个,谁让他们这儿缺人呢。
第二十六章
赵富贵是个当兵的,如今已过而立之年,仍是个光棍儿,但他不是个普通的光棍儿,而是个知足常乐、胸怀大志的光棍儿。
十年前家乡闹灾荒,赵富贵一家老小都死绝了,他自己也活不下去,这才参了军。原本也不求别的,只要能在上战场前吃几顿饱饭他也就满足了,他不傻,他知道参军就是去送死,可没办法,反正他也活不起了。
那时正是北边鞑子闹的厉害的时候,宣国这边每天都有近千人战死沙场,他跟着大部队到了军营,已经做好了战死的准备,谁知老天也算眷顾他,他竟被分到伙头营里,不是去杀人,而是去下灶。
好死不如赖活着,但凡有点活着的盼头,谁又想去送死?赵富贵就这么定在了伙头营里,跟着大军与鞑子对战,后来忠武将军安定了北边,他又随着大军换防到了西北,一呆就是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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