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科学不是妖术,而是力量的一种。”“这是个魔法泛滥成灾的时代,科学反而几乎被人们当成了邪术,实际上科学和魔法代表了这个世界的两种力量。”我盗用了当年智贤者最爱说的话,开导着眼前的这个男孩。
“两种力量?”
“所谓的魔法,无非是利用人体的力量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再利用大自然的力量去做自己想做的事;而科学就是利用大自然的力量来引发大自然的力量的共鸣,从而来利用大自然的力量。”
“科学和魔法只是人们运用大自然力量的两种不同的手段而已。在这个时代的几万年前,这里曾有一个消失了的文明,那是一个只有科学而没有魔法的时代,在那个时代里,人们可以利用金属做的铁鸟飞上天,利用科学的力量,就是最弱小的人也能打败最强大的人。”
“你一定在胡说!”
鲁贝尔斯不太相信我的话,他已明白了我目的,我要让他去做个被人们称作邪术师的科学家,也难怪,谁叫这是个魔法泛滥的时代,要让他接受我的观念可真不是件容易的事。
可是我有说服他的办法,“你不信?我有证据!”“你听说过兽人族的托布鲁克要塞吗?”我问道,少年点了点头。
托布鲁克要塞是魔族、帝国乃至龙战士的噩梦,更是魔法师的噩梦。
那里是世上最奇特的地方,被称作魔法黑d,因为在那里,任何魔法都无法使用。这使得不擅长魔法而靠身体本钱吃饭的兽人在战争中大占便宜,更可怕的事,那里有着这世界上最可怕的超级兵器——雷神之锤。
雷神之锤是史前文物,在铁匠眼里,它只是件用各种精细的金属部件做成的圆筒状的铁疙瘩,靠着一个数百平方米的镜子似的玩意儿吸收太阳光提供能量,但它发出的可怕的毁灭光线能将数公里s程内的所有物体化为泥土,不,确切地说应是空气才对。
帝国曾经发动四十万大军,集结了两代人共十位龙战士进攻这里,结果在付出牺牲了四位龙战士,死亡近二十万人的惨重代价,也不能攻下这个要塞,要塞前数公里的土路上,尽是帝国士兵的尸骨。
就靠着它,兽人族顶住了人类和魔族几百年来的无数次进攻。雷神之锤不是魔法武器,而是史前人类用科学的力量造出来的超级兵器。
“真的有那么厉害吗?”鲁斯贝尔被我的话说得有点心动了。
“是真的,通过哈姆巴石将龙之魄和人类的r体合而为一,这么妙的方法,也是智贤者诺查·丹玛斯通过科学的手段想出来的。”
我又加了把劲,或许是对自己数天前所做的错事感到悔恨的心态在作怪吧,平时都是事不关已,高高挂起的我努力地鼓舞着眼前这个和我初遇才不过数小时的少年的斗志,拼命地想帮他。
“好,我明白你的意思了,大哥。”鲁贝尔斯抬起了头,用发光的眼神看着我。“我能叫你大哥吗?”他突然问道。
“你不是已经叫了吗?”我笑了,他同意去学习科学了。
“总有一天,我会用科学的力量,去改变这个时代!”鲁斯贝尔举起了他瘦弱的拳头说道。
我在鲁贝尔斯的家中过了一夜,因为在风都城天黑后是不能开城门的,我也不想硬闯回去。
在这个魔法泛滥的时代,魔法方阵的出现使得再强的时空穿梭术也无法通过瞬间移动地方法进入城市,我只能等到天亮。
鲁斯贝尔的父母对我这么看中这个没有用的狎西非常惊讶,起初是说什么也不让我把他带走,他们还以为我是人口贩子,得我最后不得不表明自己龙战士的身份,他们这才在千恩万谢中同意了。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鲁斯贝尔进了城,找到了义父的弟弟,一个和鲁斯贝尔一样的狎西,哥里德尔。
当我找到他时,他正在摆弄着那些瓶瓶罐罐,哥里德尔和义父一样,都是不修边幅的人,一头白发,满脸j皮疙瘩,双眼却极有精神。
“达克,你这个臭小子,又想到我这里来偷东西拿去害谁啊?”哥里德尔一看见我,就大声地笑骂起来,“没有啊,我这回是给你带个好徒弟来的。”我的脸一红,从前,为了对付成天虐待我的赤发狂魔,可是绞尽了脑汁。有一次,我从别人那儿听到义父西斯菲尔德的弟弟是个成天摆弄科学的邪术师,就偷偷地找到他,请他帮忙替我想法子弄死那个赤发狂魔。
他给了我一包药粉,叫我涂在赤发狂魔坐的椅子上,我照办了。
结果,赤发狂魔在厕所里住了三天,赤发狂魔变绿脸魔了。
小时候的我,对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特别的感兴趣,而哥里德尔也非常喜欢满脑子坏点子的我,常常带着我一起摆弄着那些放着各种乱七八糟东西的瓶瓶罐罐。我甚至偷偷地跟着他学习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被人们称为邪术的科学,只是后来我发现其实学习科学比学魔法还要费精力,还要枯燥,这才放弃了。
因而,我对科学才有一定的了解,明白他的意义,否则,我也不能在鲁斯贝尔面前发表那么长的一篇关于科学和魔法的大论。
就这样,鲁斯贝尔受我的推荐,就成了哥里德尔的徒弟,开始学习被人们称作妖术,邪术的科学。
命运就是这么有意思,我一时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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