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费生命也是浪费,何不如浪费得满足,浪费得能让人不留遗憾。
我对她的歪理总是无可奈何,但我知道一件事,那就是可可是我们三兄弟永不变的航标,只要她还在,我们就不会迷茫。
当年老爷子要求林华继承他的衣钵,进入商界。但那时的商界混乱不堪,林华刚蹚进去没多久,就开始变得为金钱所迷惑,变得差些我们这些亲兄弟都不认识。他开始为了金钱不择手段,唯利是图,六亲不认。
为了利益,他甚至可以置别人的生命于不顾。老爷子看到后,只是摇摇头,说林华让他失望了。我们所有人都不敢说话,长久以来,不论是父亲还是我们,都无比畏惧曾经叱咤风云的老爷子。只有可可,她站出来,骂了一顿老爷子,说他管教无方,还要责怪人性。可可骂得老爷子哑口无言。那时候我真羡慕可可,书得多就是好,骂人都不带脏字,还特别有理的样子。
搞得我差点都想去补知识了。
骂完老爷子还不够,可可还怂恿老大去打了林华。允许我为我家老三默哀三秒,老大他可是特种兵出身的彪悍帅哥,他一动手,一般人动则躺在床上一个月,重则半条命都没有了。
而可可也是狠,打也就算了,还让老大选择了后种。顺便说一句,老大和我差不多,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比我还妹控,毕竟小时候大狗子带着妹妹炫耀最多的,就是在他面前。
把林华打得半死不活后,可可还阻止任何人给他治疗。她踩在林华胸口上,冷漠的问着:“你这条命值多少钱,告诉我,我倾家荡产也给要了,送给阎王。”
当时林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在可可面前,哭得像条狗。没错,就是狗,样子极其狼狈,真是浪费了我们林家的优良基因。
有个诗人曾说,我们之所以越走越远的原因,是因为我们忘记了出发点。
而现在,我觉得可可就是我们的出发点,只要她一直没变,我们不论走多远,都不会忘记出发点。因为这个小女孩,已经长大,足以引领我们走向最正确的道路。
她不曾迷茫,也不曾对任何重大的事情后悔。虽然有些冷漠,但是她内心依旧潜藏着一颗赤子之心。
她明白自己想要的东西,从不会轻易放手。她不会顾及世俗,因此当我看见她与我公司下的一个女明星十指相扣,向我走来时,我觉得林可可真正的完整了,她缺少的另一半灵魂,穿越了十世轮回,终与她完美结合在一起。
人们会害怕很多东西,他人的目光,社会的舆论,会失去的身外之物,却独独忘了害怕不完整的自己。我们每一个人,来到这世界上,只有自己,与我们最相关切的人是母亲,但我们却从来不在乎母亲的看法,反而去极度在意别人的看法。
或许可可就是很独特的人,所以对她的一切出人意料的选择,我从来没有感到惊讶。我相信,那才是她,若是与别人相同了,反而让我怀疑那是不是她。
如今她带着另一个人的生命一起永远的离开了我,但我却会永远铭记她的光辉,永不会迷路,更不会忘记出发点。
现在,我终于明白那时的大狗子为啥那么喜欢妹妹了,因为妹妹真的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生物了,没有之一。愿来世,我依旧能遇见可可,依旧是她的哥哥。
“学长。”
清脆动听的声音打破了我的沉思,我站起身,望向远处,陈苑粒牵着一个粉雕玉琢的女孩站在路的一端。
我走过,抱起小小的人儿问:“你怎么来了?”
陈苑粒微红着脸,侧过身抱住我:“我有些担心你。”
我低下头,亲了亲她的脸:“我要是伤心的话,可可就会骂我蠢的。不过我还是第无数次感谢她,把你带到我身边。”
“我也是,感谢她把我带到你身边,园了我痴想了十年的梦。”她踮起脚尖,贴上我的唇。
而我怀里的小女儿咯咯的笑着:“爸爸妈妈又亲亲了,不要脸。”
作者有话要说: 第一人称写番外的我很慌……总感觉陈苑粒亲的是我……阔怕,脑洞忒大……
话说,看百合的你们会不会已经弯啦?!反正我差不多了,你们看着办……hhhh
顺带说一句,文中提到的书皆是作者瞎编乱造(哪有那么直白的书名嘛),而且大伙也不要信我胡说八道,娱乐圈还是挺积极阳光向上的……(来自多年不关注明星等八卦新闻的我自认为的)
第26章强势班长被撩记(一)
悠扬的铃声响彻校园的每一个角落,一下课,原先安静的教学区顿时炸开了锅,欢呼声中混合着窸窸窣窣地聊天声。
舒宁醒来时,四面八方的声音一下子涌入了她脑子里,混乱的记忆变得更混乱了。
坐在她前面的人转过身问她要不要现在下去。
“下去?”舒宁微眯眼,那人半开玩笑道:“班长,你不会失忆了吧,下节课体育课啊。”
她不懂声色地回了话,起身借口要去厕所。
走廊上,男生女生分别扎堆站着聊天,她艰难地突破重围,直到走到教师办公处,喧闹声才消停。
教师办公处前绿树环绕,因为楼低,人只需伸出手,便轻而易举地可以摸到树叶。盛夏时分,蝉鸣也清晰可听。
她托腮盯着一片叶子,慢慢梳理这一世的记忆。
这一次的宿主是一名高中的普通学生,一生过得平凡而平安。这样的人,按理说,不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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