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讨厌的麻烦的事情,真该死,拜英雄高中那个刚刚路过的漂亮女高中生所赐,他又想起来了。
弗利出生在一个并不富裕的农村家庭,父母长年累月在外地打工,两三年才回来家一趟,弗利从小便跟着爷爷一起住。按说这家里还有一亩三分地,爷爷辛勤劳动的话,加上父亲母亲隔月寄来的钱,还勉强能够吃得饱饭,养活这祖孙两口人。可是偏偏爷爷生性好赌,一年辛辛苦苦的收成,往往一夜就输的精光,家里还欠下来一屁股外债,别人劝他还不听。弗利如果不是个男孩子的话,想必早就被他爷爷抵押给债主做童养媳了。
所以弗利自小成绩就很差,上初中时便辍学了。
某一天,他趁爷爷睡觉的时候,从家里偷了20块钱,带上两件冬天穿的棉衣和一块干粮,就坐上了开往县城的客车。
在县城里,弗利打了两天工,既嫌累又嫌赚钱少,最后辞了工作,找个老大拜了山头,当上了小混混。
由于弗利下手狠毒,打架不要命,深得他们老大的赏识,很快在一群小混混中出人头地,成为了一个小混混头目,手里头有点余钱,也交上了一个在美容院上班的女朋友,娟子。
说起娟子,她可漂亮了,身材也是超级棒,在当时的弗利眼里,娟子就是这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
弗利跟娟子处了一段时间,然后……
然后,娟子就被他老大看上了。
然后,娟子转过头来,就跟了他老大。
弗利气愤地喝醉了酒,抄起砖头去找老大评理。
然后他就被打成了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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