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曲的美妙之处就在于哪怕是不同语言,也能够欣赏得来。
经典就是经典,是不容置疑的。
因为耳朵会替你分辨。
跳动的音符,就像是精灵一样钻进了凤飞飞和覃珍珍的耳朵。
那美妙的感觉,好似的真的让人看到了一副都市痴男怨女的画面。
早先凤飞飞其实已经弹奏过一次了,但那个时候的曲子,只是她凤飞飞自己理解,再加上是第一次弹奏,不止弹奏的时候出了很多错误,更多的,是对于曲子的理解有误。
演奏乐曲,一般人可能听不出是否掺杂感情了,但是只要对乐器稍稍熟悉一点的人立马就能听出来。
而李平不同。
他本来就是歌手,而且还是作曲家,对于那个年代的歌曲尤为熟悉。
而且他很懂这首歌里面的情感,甚至可以说这是每个都市男女都会经历的情感。
所以这首歌如果声情并茂唱出来的话,感染力非常强。
林忆莲!
这是一个前世李平非常喜欢的女歌手,在李平心中,这个女人已经站在天后行列了,是处于梅艳芳那个级别的。
而这一首歌,也替她真正的打开了华语歌坛。
覃珍珍眼神有些迷离,最终慢慢的闭上了眼睛,那个弹钢琴的人逐渐变得陌生了,但慢慢的,似乎又开始熟悉了。
他脸上带着温暖的笑容,又突然摔门离去。
留给她的,是那冰冷的背影。
感情在中场的时候,开始蔓延。
最终……
她甚至连什么时候结束都不知道。
睁开眼,房间里面静悄悄的,李平还是坐在钢琴前面,似乎在摇头,她回头看了眼凤飞飞。
凤飞飞满脸震惊,随之而来的是复杂与惊喜。
“不行了!手生!”李平摇头,虽然他对这个曲子很熟悉,但是这双手没有经过练习。
他刚才这一曲里面,有好几个错误。
当然,不能说是错误,应该是失误,只是这种失误别人听不出来。
“不行了,平平,我要你,我要你的这个曲子!不,我还要这个词!”
凤飞飞已经激动的语无伦次了,她站起身,拳头紧握着,似乎没有意识到手里的纸张被她捏皱了。眼神有些疯狂,好似要将李平彻底吞掉一样。
李平笑了。
从凤飞飞的表现来看,她的确是爱这一行的。
在这就行了。
一个人如果不爱她的饭碗,那她就算是有再厉害的天赋,也将注定堕落。
“行!”一首歌而已,李平不想要什么名声,所以是谁唱的,他没什么意见,当然,如果他真的很讨厌一个人,是绝对不会把那些经典拿出来给她糟蹋的:“那这首歌就用姐你的名字吧!”
总归是要有作曲人和作词人的。
不能随便就拿出来一首歌吧。
覃珍珍蹭的起身,果断拒绝了:“不行!”
李平看向凤飞飞。
“我就更不行了,我根本不懂这方面的东西!”
凤飞飞头摇得跟拨浪鼓一样:“我只管唱,这首歌要不给我唱,我就不走了!”
得!
又没说不让你唱。
“你干嘛不用你的名字!”覃珍珍好奇的看看李平。
年轻人想要什么?
你去大街上随便逮住一个年轻人问问,你想不想当明星?
得到的回答十有**是肯定的。
而作曲人和作词人虽然不是明星,但地位绝对比明星还要高。
因为真正厉害的作曲人和作词人,简直是个大唱片公司以及大歌星都需要恭恭敬敬供着的财神爷。
其中最令人津津乐道的就是前几年甜歌皇后水月儿三上南泰山家求曲子的事情。
水月儿是谁,那可是每张唱片都入白金的人,可这样的歌星到了大作曲家面前,还不是乖的跟个兔子绵羊一样。
所以说,只要李平用自己的名字,到时候得到的粉丝虽然很少,但是关注他的人,可就是那些歌星了。
也就是说,歌星的粉丝是一般观众,但是作曲家的粉丝,可是歌手啊。
李平犹豫了好一会儿。
或许是想到了什么,覃珍珍古怪的看着李平,说:“其实你可以用笔名,到时候这首歌就由我拿去公司,就说是专门请人做的。”
“行!”
李平想也没想,挥挥手就决定了。
覃珍珍和凤飞飞二人对视一眼,皆是有些疑惑。
不过现在凤飞飞已经没心思思考李平到底犯什么神经了,她的心思,全都在这首歌曲上。
“对了,这首歌叫什么?”
“《爱上一个不回家的人》”
凤飞飞呢喃几句,一拍大腿:“好!”
凤飞飞是被覃珍珍撵出去的。
她出去的时候那恋恋不舍的眼神,感觉就像是舍不得自己情人,让人实在不忍心去看。
覃珍珍回来的时候,李平还坐在钢琴前,随手弹着覃珍珍没有听过的曲子,笑道:“我本来还觉得飞飞姐不适合这首歌,因为她活蹦乱跳的,没有那种媚感和温柔的藕断丝连。但是刚才她那表情和眼神,像极了一个和爱人依依惜别的痴情人!”
覃珍珍一愣,笑了。
她其实有很多话想要问李平,但是话到嘴边,突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说了。
顺手关了门,覃珍珍镇坐在办公桌旁边,随即打开了一个平台。
其实覃珍珍不怎么缺钱,光是三年前两家人出事的赔偿款就已经足够两个人用一辈子了。但是她毕竟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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