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就到了江心岛的国际大厦,门口的广场宽敞,显然是经过精心规划的,不仅建筑风格气宇轩昂,就连绿化带也是相当的宽阔铺张,长满进口青草的广场仿佛一张张打开的绿地毯。空气里也透着清新的草香。一辆粉红色的两厢跑车突然从他们身旁掠过,停靠在他们的前面。这辆车艳粉的颜色已经够抢眼了,车身又是最独特的设计:高出的腰线、格外倾斜的挡风玻璃。车顶后部的造型犹如箭头指向后方,颇为气派。爱云从车里探出头来,摘下了宽大的墨镜,半倚在车身上微笑,青丝乌云一团地堆在左肩,眼角微微上吊的美目烟视雾行,曼娜最欣赏她的自若,当她拉开跑车的门,见她身穿一套白色的网球服,超短的裙裤下面是两条笔直、秀美的腿,连丝袜都不需要,光滑而润泽。“姐姐结婚的大喜日子,你怎穿这副样子。”曼娜问她。“这不也挺好的吗。”见阿生把车停放好了,她说:“阿生,帮我把车子泊了。”把手里的钥匙一扔,挽了曼娜的臂膊步入大厦。
爱华的车子里,是全黑的真皮座椅,跟外面的粉红色是两种完全无法谐调的色彩溶为一体,如果不显得俗气,那必定是瞩目、耀眼的,还略带一点点狂野。
宴会厅面积开阔,富丽堂皇,不仅气派非凡,而且婚礼的装扮每一处细节无不精心打造。一时间,这里名士荟萃,美女如云。曼娜和爱云一踏进去,就觉得自己一下被淹没在锦绣繁华之中,男人都是很正式的着装,西服、领带,笔挺的裤子配锃亮的皮鞋,女人更是千娇百媚,争艳斗奇,珠宝美钻闪烁生辉,与其说是参加曼娜女儿的婚宴,不如说是撞进了首饰、服装新款的发布会。每个人都显得那么从容,而从容恰恰是身份的象征。穿制服的男侍者戴着白手套,一只手放在背后,一只手训练有素地举着布满高脚杯的托盘,杯中是微黄的,晃动不安的香槟。人们频频举杯,整个大厅看上去觥筹交错。再看新娘爱华,她上了鲜艳的浓妆,穿了一件鲜见的玫瑰红色的长裙,镶着金银丝线的裙摆懒懒地在地上拖曳,爱华的脸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而新郎星宇的脸上没有羞涩和喜悦,而是一种疲惫的慵倦。他在给吴为倒酒的时候甚至打了一个呵欠。阿生从他黝黑结实的脸上可以看出激动不安的痕迹,他坐着的时候不停地挪动身体的位置,站起来更显得手足无措。
曼娜的到来引起了一阵骚动,她穿着无领无袖也无肩,紧紧的上身缀满碎钻和珍珠,纤细的腰下是蓬松的纱裙,长长的拖在身后。与她相配的还有同样是灰缎的一双高跟鞋和一只小手袋,这使她看起来惊艳动人,袁木迎上去时也不禁倒吸一口冷气,险些惊叫出来,除了晚礼服惊心动魄的美,还因为这是他从香港花费了十二万港币精心订制的。人们随意地攀谈起来,无非是一些客气的寒暄,因为很快来客们将分散到大堂周边的五个餐厅,享用地道而丰盛的中西餐。许多人找新朗新娘合影留念,看来这是一个保留节目,爱华和星宇像一个活动的布景,一批一批的人被安排在他的周围,而他只要始终如一地保持微笑便大功告成。
吴为殷勤地招呼着客人,有认识的,更多的是不认识,他们中间有很多人走了红运都是沾了袁木这老头的光,在这个亲切的场合更多的是冲着袁木的邀请来的,并向曼娜表示着他们的盛情,而把吴为当作了可有可无的陪衬。曼娜和袁木一同向那些客人答谢,无论富穷贵贱,有权有势的人和默默无闻的人——都一视同仁,都表现出同样的热情。客人们七嘴八舌地说他穿着晚礼服看上去是如何如何有风度,曼娜更是风韵犹存媚人动魄,甚至一个腐儒不识趣的人,还把他们当作是新朗新娘,说了一大些让吴为面红耳赤的新婚祝辞来。有几个臀部宽大,嘴也宽大的半老徐娘,都满是嫉妒地冷眼打量着曼娜。她们窃窃私语传播着曼娜那传奇般的过去,并别有用心地向袁木频频抛起了媚眼。但是在这个特殊的日子,她们只不过白费心机而已。婚礼按照预定的方案如期进行,一切过程都十分顺利。
然后便是盛大的宴会,管弦乐队开始演奏起来了。所有的客人都到齐了。巨大的餐厅里有三几百位客人,有些在布满鲜花的餐桌上来回穿棱敬酒,有些坐在铺着大红台布的餐桌旁边,餐桌上高高地堆放着香喷喷的菜肴和装着红葡萄酒的加仑酒壶。曼娜光彩夺目,同新郎新娘、伴娘、女傧相以及吴为、袁木一道坐在一张厅中间的大餐桌旁。
爱华在玫瑰红的新娘礼服衬托下,脸上显得热情勃发的神态,样子变了,显得容光焕发,简直可以说是出类拔悴。在餐桌下面,她的手搭在星宇的肌肉发达的大腿上。她那丰满艳丽的嘴一撅,像是要给他送一个飞吻。曼娜温情地注视着星宇。星宇的脸隐没在淡蓝的烟雾后面,但他脸部的棱角线条闪着沉稳而冷静的光芒。又有一拨客人过来敬酒,他们在跟星宇喝酒的同进也没忘了逗弄爱华一番,一面开着猥亵的玩笑。一面用身子做了些暗示性的动作。爱华难为情地脸红了,却又显出得意洋洋的神态;客人们齐声欢呼,表示赞成。星宇坐下王顾左右,他的双腿在桌下散漫地摇晃着,触到了一条柔软温热的腿,凭直觉他判断那是曼娜,星宇用膝盖朝她轻轻撞击了一次、两次,那条腿没有退缩,反而与他靠得更近。
他从眼睛的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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