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丛,荆棘与树林,走出大山,站在一片田埂上的时候,天色都已经黑了。
而且她之前走的时候,将自己带出来做午饭的玉米馍馍还有水壶一起扔在了背篓里。
换言之,一整天的时间,她就啃了一口玉米馍馍,又在山林里走了一整天,又累又饿,都快虚脱了。
明芯站在田埂上,抬手用衣袖抹了一把脑门儿上的汗水,望着天边那个已经渐渐开始落到山峰后面的太阳,长叹了一口气,决定还是回生产队吧。
希望王晓华见她一直没回去,能把她的背篓一起带回生产队。不然,她明天还得进山跑一趟,比较麻烦。
明芯走出大山之后,发现自己所在的位置,都已经出村子了。
为了能够在完全天黑之前赶回生产队,她连歇口气的时间都没有,只能拖着自己疲惫的身体,快步往村口的方向走去。
她平时很少出村子,不太能确定自己距离村口到底有多远,所以只能埋头加快步伐走啊走。
还好有泉水能够滋养她的身体,在确定周围都没人之后,明芯将两只手掌挨到一起,心念一动,掌心里就出现了满满的一捧水。
她咕咚咕咚埋头将其全部喝进了肚子,然后又弄出了另外一捧。一连灌了三捧水之后,明芯的嘴巴才不渴了,肚子也不瘪了,因为全部被泉水给撑鼓了。
在赶回村子的路上,明芯心里唯一的想法就是后悔,早知道自己会迷路,才不会一个人跑过去呢。
哎……她还是太高估自己了。
当明芯好不容易终于赶到村口的时候,天色已经暗了许多。她又没有随身带手电筒,再暗下去,就应该会看不见走路了。
虽然明芯已经累得恨不得直接往地上一躺,再也不动弹。但是,她还是不得不继续咬牙往前走着。
今天的晚饭是赶不上吃了,能够顺利回去就不错了。
要不,先回家拿个手电筒?
明芯天不怕地不怕,但是挺怕黑的。感觉到周围都天色越来越暗的时候,她的情绪也变得越来越紧张,一味埋头往前走着,根本就不敢朝四周东张西望。
以前她敢天还没亮就出门,那是因为拿着手电筒啊。现在。别说手电筒了,连个火把都没有,四周漆黑一片,时不时还传来不知是什么的声响,听得她心里直发毛。
恨不得能够有空间穿梭的技能,或者立马长一对翅膀飞回去。
然而,空间穿梭不可能的,翅膀更加是不可能的,明芯只能硬着头皮,抵抗着心里产生的恐惧,假装什么都没听到,什么都看不到,埋头快速往前走着。
那不断加快的速度,都快跑起来了。
在穿过一片玉米地的时候,正在小跑着的明芯,由于太害怕和着急,以及光线的昏暗,没太注意前面,突然撞上了一个东西。
准确的来说,是撞上了一个人。
因为当明芯由于惯性被撞倒之后,那个人直接压在了她身上,伸手就扯她的衣服。
眼睛猛然睁大的瞬间,明芯完全没反应过来,一切都是下意识的动作,挣扎间双手在地上乱动着。
当手指摸到一个石头的瞬间,她丝毫没有犹豫,一把抓起来,直接朝着压在身上撕扯自己衣服的人,狠狠砸了下去。
【第一卷:重返七零】第174章不管发生什么,都是我的宝贝儿
昏暗的光线里,慌乱中,明芯根本不知道自己砸得到底是对方身上的什么地方,就瞪着眼睛一通乱砸。
被啃过的脖子间,一片湿黏,让她感觉十分得恶心。手上的力气,又加重了很多。
“啊!”
痛苦的惨叫声回荡在夜色中,压在她身上的男人,忍受不了被砸的痛苦,爬起来跑掉了。
脚步声渐渐远去,明芯躺在地上,呆呆的睁着眼睛,手里还紧握着那块石头。
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血腥味儿。
秦毅晨找到明芯的时候,看见她抱着膝盖,蜷缩着身体,坐在玉米地的边上,心脏顿时揪成了一团,连忙冲过去将她抱在了怀里。
手电筒被扔在脚下,刚好照在那块沾着血的石头上。
明芯的衣服被扯坏了,露出肩膀上的大片肌肤。被秦毅晨不经意间触碰到,痛得明芯嘶了一声。
秦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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