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答非所问:“也许,你之前已经有所耳闻,我和高菲自幼青梅竹马,曾做过多年同学,高中时还是同桌,所以说,再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
听他提及陈年旧事,阚侃的唇角略动了两下,心底渐生一种不祥的预感,只听对方继续道:“我原本是不打算告诉你的,可你未免太容易上当受骗,让我实在于心不忍。”
话已至此,阚侃难以再沉默下去,于是倾身向前。
“你不必拐弯抹角,究竟想说什么?”
常轼慢条斯理地扯了扯嘴角,恨恨地暗下决心:高菲,当年是你辜负了我的一片痴情,如今可别怪我对你翻脸无情。他伸手展开桌上的衣服。
阚侃低眉细观,原来是高菲母校市南一中的校服,上面的校徽他不久前还亲眼见过。这件衣服的码数较大,领口与衣袖也颇显旧。
“这是……你们高中的校服?”阚侃抬眸直视着对方。
常轼扬了扬眉,略感惊奇地假意奉承道:“呦,阚总的眼力不错啊。”他稍顿了顿,抬手摸了下鼻翼,“那时,我和高菲的关系十分亲密,旁人只有羡慕嫉妒恨的份儿。”
阚侃听他刻意加重“旁人”二字,显然是旁敲侧击地针对自己,但念在他与高菲曾为同窗的旧谊,也不去和他多做计较。
“我今天来,其实是想请你看看这个。”
常轼郑重其事地拉开校服的拉链,仿佛打开一段尘封的记忆,又似揭开一道旧时的伤疤。
常轼不禁暗自悲叹:校服是我和高菲唯一穿过的“情侣装”,如今却要将它当作“罪证”示人,这无异于莫大的讽刺,但我也是被逼无奈才出此下策。或许,徐晨星有一点说得没错,若不是因为我懦弱退缩,恐怕阚侃和高菲根本不会走到一起。
在校服后腰的位置,渐露出一块约摸巴掌大小的咖啡色印迹。阚侃再次抬眼望向常轼时,隐约觉察到他的唇边竟含着些许邪恶的意味,心中不禁一颤。
常轼伸手指着那块印痕。
“猜猜那是什么?”
阚侃不明所以,只默然摇头。常轼颇为得意地长舒了口气,脸上堂而皇之地浮起一抹坏笑。
“你还真当高菲是什么清纯玉女么?她那不过是掩人耳目罢了。”
“不许你信口污蔑她。”
考虑到周围的清雅环境,阚侃压抑着愤然铿锵的话音,笃定的态度却充满斥责之意。常轼歪了歪唇角,不屑地白了他一眼。
“实话告诉你吧,这就是我和高菲的第一次。”
店内三三两两散布周围的顾客仿佛骤然沉寂了,阚侃能清晰无误地听到自己的心跳,倏忽间漏掉了一拍。他再度垂眸,目光灼灼地注视着那个深褐色印记,似欲将衣服烧出个洞来。
阚侃不禁想起令他极为不齿的那句谣言——高菲因觊觎常家的财产,于是勾引常轼上床,企图借怀孕来要挟他们。
这一切当真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吗?不!我心目中的高菲绝不是工于心计的阴损之徒。然而,如果那都是他无中生有、信口雌黄的一派胡言,他又为何要谨慎完好地保管着带血的旧衣呢?等等,这个印子就一定是血渍么?
从对方游移不定的眼神中,常轼隐约瞧出几许怀疑,于是镇定自若道:“如果不相信那是高菲的血,你大可拿去化验。以现在的技术水平,即便是五年多以前留下的,我想也同样可以检测出来。”
常轼有意将了一军,阚侃虽心知肚明,却踌躇着不知该如何表态。常轼见此计奏效顿感欣快,又将浓眉微微一挑,慢慢起身在校服上拍了两下。
“这就算是我临别时送给boss的新年礼物吧。”
阚侃怅望着他远去的背影,黯然失神了许久。他犹豫再三,几次探出微颤的手指,却没敢去碰那个近乎变态的“礼物”,仿佛它是一件能吞噬活人的强力魔法衣。那个棕褐色印痕直径约一拃左右,犹如引力强劲的无底洞口,只消稍有不慎便会让人跌得粉身碎骨。
阚侃的手机恰逢其时地响起,竟是高菲打来的。他听着那曲再熟悉不过的《今夜感受我的爱》,想起这是高菲前两天才刚帮他换的,为了纪念她当初第一次搭他的车同行。
阴郁的愁闷渐渐渗入阚侃的心底,好似难以排除的毒素。他亟欲伸手挂断电话好让自己静一静,手指却不由自主地按下了接听键。
“实在不好意思,我忘带钥匙了,你在哪儿呢?什么时候到家?或者我现在就过去找你,咱们一起回家吧?”
阚侃被这一连串问题轰炸得有些头脑发昏,下意识地随口应道:“哎呀,不用。”
电话彼端顿时寂然无声,安静得令人惴惴不安。阚侃发觉自己的语气太过僵硬,侧目望向窗外熙攘的大街,以手抵住额头深呼吸数次,才又继续开口:“那个……对不起,我可能是有点累了。”
高菲略为迟疑地安慰道:“没……没关系,可能是因为刚回来,旅途劳顿的原因,那你早点回家休息吧。”
“嗯,我会的,”阚侃确实陷入了前所未有的倦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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