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觉得这事从头到尾的走向都有些蹊跷。他敢敲着小胸膛说自己一点儿都没往歪路上想过,但别人会觉得他的举动有问题,说明真的哪里有问题。
因为任务在身,所以他把很多事情都想的过于简单。比如主角到底怎么看待这个天上掉下来一样的“金手指”,比如其他人怎么看待这接住了这个天上掉下来的金手指还没被重力加速度切成两截的主角。
也许他该试试和应徽划清界限?不让他住在自己的公寓里?但是应徽过两天选上了《卧龙》的主角,不多久就该进组拍摄了。剧组选定的主要拍摄地点在隔壁省份,到时候两人反正也是见不着面的,似乎用不着现在多此一举。
要不是他和应徽一碰面就是那么个色气满满的情况,说不定两人还能心平气和坐下来谈谈,也不至于连应徽都把两人的关系想歪。要是最开始的时候他能拿出一张所谓去世的弟弟的照片,就更有说服力了。
至于现在么,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林朝想,刻板印象对一个人的判断还是起很大影响的,如果日子久了,应徽这样戒备心很强的人也许还能真的信他,但他也没那么多时间来等。
悔不当初。
水温凉了,林朝恍然惊觉,先前想到的东西都一溜而过,等再放好了热水,剩下的就只有一个想法:非得找个机会把李胖子教训一顿……
他满意地想象着李胖子臃肿的头部被揍得更臃肿一圈的场景,笑着睡着了。
等到睡饱了起来,发现自己不在那个早该凉了的浴缸里面,而是躺在自己的床上。
窗帘被拉起,因为遮光效果特别好,都推断不出外面的天色。床头开着一盏灯,灯光被调到了最低一档,只有浅褐色的光晕。应徽坐在床头,见林朝醒了,端起一碗粥,递到他嘴边。
“吃吗?”
如果说之前应徽对林朝的照顾可以打八十分,现在直接能突破试卷的分数上阙,打到一百六。
林朝每天下了班回到公寓,享受的就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比起当皇帝的时候一点儿也不差。
他对这个时代的娱乐都不怎么感兴趣,也不喜欢像同一个圈子里的二代们一样浪里个浪,今天飙车明天嗑丨药,以至于他最大的休闲爱好,就是和应徽一起窝在公寓的沙发上看电影。
吃过晚饭,应徽自觉的收拾碗筷擦桌子洗碗,林朝就蹲着从一抽屉碟中随机抽几张,堆在沙发上,再躺下来一张张翻着看。
他偏爱封面花花绿绿有男有女的碟,一般这种片子都致力于表现交错复杂三角四角五角的关系。至于那种一大片纯色搭配光影效果的片子,对不住,没有半点被宠幸的机会。反正琢磨演技是应徽的爱好,他就纯粹看个剧情,怎么跌宕起伏怎么来。
可惜这两者往往不能兼得。
洒狗血的大作往往演技浮夸,说嚎啕大哭连个预兆也没有,说大笑三声就跟干嚎似的。那些演技好的片子,导演又偏偏有着高雅的审美追求,一片叶子被风刮到半空中刚要落地又被吹起都能拍上三分钟。林朝觉得自己的动态视力可能还不太过关,越看越犯困,等叶子终于落地,他也差不多睡着了。
当两人的审美出现冲突的时候,经常让步的是林朝。
《重生之狗血再淋》败给了《你是人间六月天》,诸如此类,比比皆是。
不过沙发很软,林朝铺一层毯子盖在身上,很有冬眠的感觉。吃的喝的就堆在茶几上,伸手就可以拿到。有时候甚至不用伸手,应徽在琢磨完演技的空档里,也会随手投喂。
这个时候林朝就会想,啊,原来金主的生活也不错。
连还在半空飘的树叶都看着顺眼起来。
第42章 金主列传10
应徽去参加《卧龙》选角的那天,风和日丽。
喜欢[快穿]不是朕要谈恋爱请大家收藏:(m.blshu.win),BL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