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上的衣服穿了三天,还带着赶牛车的汗味,荷尔蒙泛着青涩的味道,久违了,他深吸一口气,把自己的衣服脱了,裸着进了浴室。日租房的花洒时断时续,不像他别墅里的多功能,也没那么豪华,他不嫌弃,他是过惯苦日子的人。
花洒像个姑娘,哭一会歇一会,他心里的愤怒被一层层水珠打散,他告诉自己,有机会的。水忽然彻底停了,他拧开花洒,目光落到自己干净的右手背,他忽然一愣,那块疤没了,他替甘露挡刀的疤没了,眼底带上一股狠劲,这辈子他最不会放过的就是李家小子和甘茜,要是再碰到那件事,他会第一个把甘茜推那哥们刀上。
甘茜那张美丽的鹅蛋脸又出现在他眼前,他以前觉得甘茜的五官里鼻子生得最好,又直又挺,鼻尖微红,带着刚哭过的娇憨,让人心疼。现在想起来他还是心疼,那鼻子像鹰嘴,冷不丁,就在你心上啄一口,那抹红变得恶毒,是从他胸口掏出的血。
抽痛的心脏不过血,让他浑身发冷,就在他觉得自己要冻死的时候,一股滚烫的水浇下来。
花洒出水了,廉价的水温调节器失了灵,这种粗陋的生活让他心里平静,不是心如死水的静,是风雨欲来的静。甘茜是兰蔻,是手袋,是兰博基尼,刺痛的热水,随时提醒着他奢侈的背叛。
热水烫得袁成皮肤发红,却显得健康,风吹来也不觉冷。
袁成出来脸上已经带了红晕,他要竭力正常,不然明天还没接近市长别墅,就被当可疑人物抓了。
袁成这个人性格很好,那种不顾一切的狠劲让他成了准影帝,这是娱乐圈大佬对他的评价。袁成却不这么认为,他除了那些,其实是个很能忍的人,忍了轻视的大导演,忍了找茬的演员,忍了揩油的女老板,在翻身之后,转身把这些人杀得片甲不留。快刀剁肉不能和慢火熬煎的滋味比,他准备慢慢来,把这些仇人一个个地干掉。
第一个就是李市长。
李纳多应该也在,如果能一网打尽就省了他的功夫,他没听过李纳多的事,对方不是混娱乐圈的,以后他想找人没那么容易。但对方现在羽毛还没长全,是个捕捉的好机会,也很容易折断翅膀。
至于甘茜,他们还没见过面,时机到了,他要把她放在眼皮子底下,慢慢折磨。
夜里当他放空大脑的时候,一瞬间想起他爹的话,得饶人处且饶人。
他爹饶了一辈子的人,所以他死了。
他闭紧眼,不让眼泪留下来,他十年没有见过他爹了,如果能重生到早几年,他还能看看他爹,摸摸那双粗糙的手,哪怕是能重生早一个月也好,他就能阻止他爹自杀。
可惜没如果,他感觉到眼角的泪,心里最后一丝挣扎也没了。
这一世他并没有直接去市长家,他先去他爹的朋友那里拿回了日记。之后几天都在市长家旁边的小区打转。他不是不想报仇,而是想起上辈子市长那么容易就自杀,有点蹊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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