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关于张宣(攻第一人称)
我曾以为,我已经被世界抛弃了。
这样说很矫情,我实际上并非这样的人。但是有些伤口,不去揭开,并不代表它不存在。
在我的记忆里,对于我母亲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了。
其实我并不太愿意称呼她为“母亲”,这样的词根本不适合她。
就叫她谭女士好了。
谭女士是个十分美丽的女人——我以我作为一个男同性恋的身份来保证。
当然这只作用于她暴露于旁人的眼光下这个条件下时。
在年幼的我面前,谭女士一向是蓬头垢面、歇斯底里的。
是的,我的母亲,谭女士,是一个精神病患者。
现在的我内心深处对于谭女士的感情是怜悯的。
但是我不惜以最恶毒的一切话来形容她。
很奇怪,这并不像我。所有人都认为,我应该和我的父亲一样,温文尔雅,说话不紧不慢。
其实我也不太愿意称呼我父亲为“父亲”,毕竟他是谭女士精神病的始作俑者。
——当然这只是我猜测的。
就叫他张新源先生吧。
张新源先生的事情,之后再说。先说说谭女士吧。
谭女士是个妄想型精神分裂症患者。
那时候谭女士总是喜欢把我打扮成女生。不是那种正常母亲的玩乐心态,而是一种病态的、污秽的幻想。
我年幼时总喜欢看童话书,只有在书中才能实现我美好的童年愿景。而谭女士,就像童话中的巫婆,永远在把我拖向黑暗的深渊。
我怀疑谭女士是个恋童癖和女同性恋。
虽然记忆很模糊了,但是我仍隐约记得她总是把我打扮成洋娃娃一般。
然后用她涂着暗红色指甲的苍白手指,伸进我的口腔里,直到我干呕着哭泣,她才愿意将手指拿出来。然后用尖锐的指甲,戳破我的皮肤。从胸口,到下体,每一处被衣服遮蔽的地方,她都没有放过。
现在想起她身上的香水味,我还是觉得作呕。
大概是因为谭女士经常把我打扮成女性的关系,所以后来那位娘炮才会和我共享一个身体吧。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许多年。
谭女士在外人、甚至家里人面前,都是装腔作势,作出一副贤淑的模样。
他们根本不知道我有多痛苦。
我和他们求助了许多次,甚至包括张新源先生。他们都说我只是“顽皮”。
去他妈的。
不好意思,说粗话了,我才不是那个没文化的流氓。
十一岁那年,我和谭女士出门,然后被绑架了。
说实话,我那时真不害怕。我甚至希望,死的那个人是我,就能让谭女士和张新源先生互相祸害,至死不休。
歹徒第一次看见不害怕的富家小孩,觉得很新奇。他们还逗我玩,给我一根棒棒糖吃。
真可笑。
童年第一次获得的棒棒糖,居然从在对我有预谋的歹徒身上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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