薜瞳边剔牙边说:“阿廷,我脚趾头痛,帮我修一下脚吧。?”
我歪了一下嘴,这家伙还真是会物以至用啊。
他常常穿着皮鞋在外面跑来跑去,脚指甲两边容易长到肉里去,得上甲沟炎。而且以前还试过没注意,最后不得不去医院里拔过指甲的经历。后来他和我在一起之后无意中发现我喜欢自己修脚,于是就把他那双脚也就交给我了。
没错,我爱修脚,但是婉婉和苏楠是从来不会让我给他们修的,因为我修脚用的工具是——手术刀。
没错,做为一个医生,虽然我只是个儿科医生,但是当年在医学院时我就爱上了手术刀,一直到现在都喜欢用手术刀来做某些事,例如修脚,或是有时买只鸡回家玩解剖。这种行为让苏楠看的有些害怕,但是薜瞳却满喜欢的。按他的说法就是,我有像外科医生般灵活的手。
我在想,这话算是褒义还是贬义,他其实是想说我选错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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