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是连觥也不醉的季米刷的红了脸,看看我又看看身前黏糊糊的小东西,露出了一个堪称“束手无策”的表情。这个表情让我觉得他可爱透顶。
把脸蛋涨成关公的胞弟,窘迫无措了半晌,最后他轻推开男孩指了指我,吐出一个很别扭的声音,“我是哥哥,嫂嫂在那里。”
当妈的女人见了这个场面,脸色暗青七窍生烟,撒蹄子朝我们奔来。一只手伸进了袖口,嘴里还咧咧骂着“吃里爬外活该千刀万剐的小货,看我不找个东西伺候伺候你那沾屎的腚!”
芳华一刹我和季米同时推了对方一把,居然谁也没有躲开。
“你怎么识穿我的?”女人把双唇拧出一个微笑,虽然面露失望,仍能相当淡定地开口问话。我说你们这样一对奇怪母子出现在这样一个荒郊野外的奇怪夜晚,本身就是件很奇怪的事情。何况她的胸部根本没有下垂,教训儿子的理由便荒诞无稽不攻自破。当然这句话我没有如实相告,因为怕她骂我耍流氓。
“太子殿下,我们来日方长。”她一扬手揭下了易容的面皮,露出一张倾国倾城的漂亮脸庞。这样的女子爆出□妈的粗口,都能让别人以为她在嗲声嗲气地打情骂俏,足以匹敌千军万马。我被巨大的落差恍得出神,她已腾云驾雾般消失不见。只留下一阵若有似无的香风。
回过头去寻找一言未发的季米,却看见他一脸痛苦,捂着胸口慢慢滑向了地面。一好一坏两个事实同时砸中了我,好的那个是暗器没有打在我的身上,坏的那个是它还不如打在我的身上。
季米闭目倒地的瞬间我鬼使神差地摸了摸心口,一场生离死别的亲身经历和那些绘声绘色的淫词艳曲描述得大不相同,丝毫没有所谓“痛彻心扉”的感觉——因为它压根不跳了。
我的嗓门自说自话地嚷了起来,它现在完全不受我的指挥,还以为自己活脱脱是个维塔斯。我不肯承认这个嚎得惊天动地的人姓简名森,因为那声音确实太难听,比杀猪悦耳不了多少。后来我也不记得当时的自己到底对季米说了些什么,只记得有一句话反复脱口而出,求你不要死,我还没有带你去听风看海。
“嚷什么?”季米忽而诈尸般地睁开眼睛,奸计得逞的一抹笑容从他眼里一闪而过,他拍出手掌一把捂住我的下半张脸,“谁说我要死了?这般鬼哭狼嚎的烦是不烦?”
我坐在地上,眼睁睁地看着方才还半死不活的人神情悠哉地起了身,拍了拍身上的土。动作一气呵成,利落得像刚被人灌了几斤补药。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朝我动了动嘴唇,大概说了些什么。但是我没有听到。事实上现在的我除了风声什么也听不到。不仅失聪,也许还有失明的可能。因为眼前的一切此时都像搁在了陈年老醋里使劲浸泡,叫我眼睛发沉发酸。换一个通俗点的表达句式就是——我他妈太想哭了。
“玩笑而已,你哭什么?”季米一脸神清气爽,全然不顾我刚才险些魂飞魄散,眼梢眉角全是意犹未尽的笑意。他催我起身,又领导抚恤烈士遗孤似地拍拍我的脸。但是见我没有任何活转的反应,依然是一张惊魂未定乌云密布的苦瓜脸,脸色又阴了回去,说你这人真是无趣得很,一笑了之也就罢了,何必当真?
凶险之地不宜久留,我们牵马慢行,夜踱山路。身披月光的野花在我们身边迎风而动,与笃笃的蹄声合奏出般的琴音。
“一点也不好笑。”季米嫌我没劲本欲上马先行,却被我一把拉进怀里。回过魂来的我终于有力气说话了,“别再这样吓我了。这真的一点也不好笑。”
2
等我彻底平心静气再世为人以后,季米告诉我,暗器的确打中了他的心口。只是有件东西救了他一命。
他把怀里的一册书卷拿了出来,双手交还与我。易筋经。正是在我手中遗失的少林绝学,易筋经。
“你是什么时候记起我的?”我看了那本经书一会儿,抬头问季米。
“当年的救命之恩,我一刻未敢遗忘。”
“你想救的那个人,他的伤必是早已痊愈了吧?”
“没有。那个人是我的哥哥,只怪我晚了一步。”季米轻轻摇头,神色淡然,悲嗔俱无。“把易筋经交入他的手中没多久,他便死了。不过我自始至终都记得他临走前曾留下一言,如若还能与你相见,定要替他道声谢谢。”
二人驻马停缰,止步不前。那双直指人心的湛蓝眼眸如此认真而凝重地看着我,然后我听见他说,谢谢了,简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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