圈子里tuō_guāng了衣服躺在一块有如家常便饭,睁开眼后才知道跟自己一夜狂欢的人是谁,这种事就更普遍。路明义洁身自好,却不免有几次被同行拉着一起□。他有意拒绝,终究抵不过酒精跟药丸的魔力。
再第三次被同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下了药后,路明义就不再跟他们一起玩了。路明义身形高大,人不娘,很man,那几次□都是别人在下面,可就是这样,也让路明义觉得十足的恶心。
有时候他觉得自己患有很严重的精神洁癖,受不了任何不是情人跟家人之外的人的碰触。所以当他在与简庄抱在一块同床共枕醒来后,竟然是松了口气,而不是感到厌恶,或是恶心的情绪时,让他有短暂的纳闷。
简庄早上要上班,不能跟路明义在床上大眼对小眼的干耗着,他揉了揉自己刺手的毛寸,跟路明义说了句:“时间还早,你再睡会儿,我去上班了。”就跑去卫生间刷牙。
路明义躺在床上,两眼直勾勾地看着洁白的天花板。房间没有吊顶,平坦的房顶上只有普通的灯具。卫生间传来稀里哗啦的水声,过了会儿厨房里也发出响声。路明义想,他松得那口气到底是为什么?
在昨晚以前,他一直看简庄不爽,不爽的源头是他家潇洒,夺走英俊给自己生小萨摩耶的可能,凭心而论,虽然简庄有时候说话让他觉得很讨厌,但那是因为他性子直,说话不知道拐弯抹角,从本质上来说,简庄是个好人。
嗯,好人。
除了这两个字,路明义不知道还能把什么词汇安插在他身上。
脚步声从远处靠近,却越来越轻。通过声音,路明义能分辨出来者是故意放轻脚步的。
他是怕吵醒自己。
路明义得出这个结论,不由得微微一笑,视线从房顶移到门口,正好看到一片肉色。t恤被简庄脱了一半,路明义依稀回忆起昨晚摸过那里的触感,结实的肌肉,紧致的皮肤,那触感绝对属于上乘。
简庄脱下衣服,从衣柜里拿出衣服换上,回头对上路明义的视线,他嘴角咧开,上来就是一个笑容:“哟,帅哥,不睡了?”
这人极其爱笑,路明义说:“你吵得我睡不着。”
“我刚才走路明明很轻了。”简庄小声嘀咕一句,“算啦,我吵得你睡不着,你等我走了再睡,要是不想睡,厨房里有做好的早饭,别忘了吃。”
“嗯,你话真多,再说下去不怕上班迟到?”
简庄瞥了眼床头的时钟,抄起手机风风火火地往外跑:“糟糕!我的全勤奖!”
路明义跟着起床,靠在卧室门口。
简庄单脚着地,一手穿鞋,一手揉着潇洒凑上来的脑袋,不时还教育着:“好好照顾英俊,好好照顾帅哥,我去上班了,拜拜。”
哪有这种跟宠物交代的……
门“砰”的一声被关上。
路明义来到厨房,看着放在锅里保温的早饭,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
多少年没有过过这般规律的生活了?每天早上起来,有不重复的早饭,晚上有人跟自己面对面,边聊边吃,习惯孤独的人,竟然也会因为不孤单而会心一笑,真是天大的笑话。
松得那口气的理由,再明白不过。就是简庄这个烂好人,不在乎自己的臭脾气,收留了无家可归的自己,还无微不至的照顾,才让他产生把简庄归到不能“玷污”的那一类人里去。
英俊一尾巴甩开缠着自己的潇洒,跑到路明义跟前撒欢,路明义捏着他的耳朵扯了扯说:“有人不嫌弃你,对你始终如一,你再这么傲娇下去,小心哪天潇洒跟别的小狗跑掉了,看你怎么办!”
那话不知道是跟狗说的,还是对自己说的,路明义盛出锅里的蛋炒饭,做到餐桌前津津有味的吃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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