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朗昨夜窥见了两人的秘密,早早便醒了,看着床上恬静的安容和桌角倚睡的阿七,心里甚觉怪异,偏偏让他一个顶天立地的男人瞧见了这种事。但转念想想,安容呆的长春院,不就是干的这等活计嘛。
安静的睡颜,上睫毛服服贴贴地遮住眼睛,鼻梁挺拔,嘴唇晶莹的浅红色透着诱人的芬香,身上是淡淡的木兰香,真是妖孽啊。赵明朗心中暗暗咂舌,虽跟安容相识多年,但总会被他的倾城相貌所惊。可是,这样如玉的人竟会对着身份下贱的龟奴做出那等事,完全不在情理之中。
安容倏地睁开眼,却见那人灼灼目光下的打量,“你在看什么?”
“没……没什么,快起吧,时辰不早了。”言辞间躲躲闪闪。
赵明朗走过去,正欲伸腿踢醒阿七,忽然想起这人特殊的身份,收起了半抬的腿,只提大了嗓音,“喂,醒醒。”
阿七被叫醒,见到一旁的安容,迅速低下头,黑黄的脸上出现了几抹不经意的红晕,阿七直觉自己的脸滚烫得很。
这一切赵明朗都看在眼里,别开眼,不想再看这人羞怯的小动作,披上大麾,走到门口转头对着安容说,“我去外面转转,一会儿回来吃早饭。”
这下屋里就剩下阿七跟安容两个人,炭炉上的热气氤氲开来,弥漫在竹屋里,阿七始终不好意思抬头,但眼角的余光发现那双黑色锦靴离自己愈近,最后停在了自己的前面。
阿七抬首瞅了安容一眼,也不敢多看,倏的又低下了头,心里砰砰直跳,下身还残留着这人昨夜的痕迹。
“你在别扭什么?”安容的声音自阿七头顶传来。
阿七抬起头,望着安容,也不甚明白他话里所指的别扭是何意,只是摇了摇脑袋,然后又垂下了头,眼睛依然盯着安容的黑色锦靴。
一副低眉顺眼的奴才样儿,此刻红肿的双手正绞着自己的衣角,那双手,高高肿肿,本来就粗短的手这会儿更像个包子,而且还是个从内腐烂的包子。
安容淡淡问道, “你的手,这个样子多久了?”
阿七再次抬头,却见安容盯着自己长满冻疮溃烂生脓的手,有些窘迫,这手实在太丑,他不想被安容瞧见,赶忙把手背到了身后,“没……没多久,冬天冷,洗……”
还没等阿七说完,安容就打断了他。想来这人不过是随便问问,阿七尴尬地止了声,怪自己,干嘛总把他的“关心”太当回事。
“昨天的事儿不必记在心上,这也不是第一次了,旁人面前,你还是阿七,我还是你主子,明白吗?”
不意外的,听到安容这么说,阿七居然还能笑着应他。这人向来如此,每次做完那种事,都不忘提点他,摆正自己的位置,不能贪念过多,阿七就差冲着他吼几句:我从来没有其他想法!可偏偏这个节骨眼上,阿七只是自卑地点点头,大气也没敢喘一声。
“说话!”
阿七有些憋屈,他想听到自己说什么,难不成说他白嫖了自己不给钱,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样子吗?思量再三,这才谨慎开口:“伶公子,阿七明白,阿七没有非分之想。”这样,他该放心了吧。
安容听到他这话,气腔里的气更加凝结,这人说对自己没有非分之想,明明是件该高兴的事儿,自己却全然没有如释重负的感觉,反而内心空荡荡的,说不上来的感受,面上依旧平静无澜。
“就是这儿了,快请进。”门外传来了赵明朗的声音,紧跟其后的,是沈佩林和一位少女。
“刚才我去外头溜达一圈,正巧碰见了沈公子和沈小姐。”
安容眸光轻轻瞥向那二人,只匆匆一眼,便收回,颔首示意。沈蓉自从进屋后,就注意到了这位白衣少年,他清俊柔美的面容吸引着她,但自己又是闺中女儿,不宜在男子面前表露女儿家的小心思,目光衔接后,她便低下了头,双颊微微泛红。
眸光流转间,发现了那只小黄狗,这便是昨天受伤的那只,她记得。
“哥哥,你看那只小狗。”声音清冷,与她冰清玉洁的样貌如出一辙。
沈佩林看到了阿七脚边的小狗,一眼就认出了,“是昨天那只。”目光渐渐上移,看到了阿七,竟是昨天明目张胆窥视他妹妹的那个登徒子。
赵明朗好奇这两人与这小狗的渊源,随性问道,“你们认识它?”
沈菀幽幽道,“昨天在雪地里,见着过一次。”
赵明朗想也没想,“这狗可不就是阿七在雪地里捡着的嘛。”
沈蓉走过去蹲下身抱起小狗,逗弄了一会儿,看到这前腿上的包扎,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转头对着沈佩林撒娇似的说道,“哥哥,这小狗看来与我有缘,不如就跟我一道回去吧。”
沈佩林无奈,“你啊,这小狗可是人家的。”
这沈小姐的话听在赵明朗耳朵里就如潺潺流水温柔细致,这大好的借花献佛机会怎可错过,满脸堆笑地说,“沈小姐喜欢的话,只管带回去。”
沈蓉莞尔一笑,“谢谢。”
倒是一旁的阿七略感失落,双臂无力地垂在腰间,他捡来的小黄狗一眨眼成了别人家的,自己还争不得,谁让自己是个低廉的下人。
安容瞧着阿七落寞的神情,瞬间有些心疼,不过稍纵即逝,可能自己都没有意识到。
“把小狗腿上的布条扯掉吧,换条干净的。”说这话时,安容眼睛紧紧盯着阿七,他并没有意识到自己的话多么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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