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奴在苏锦之面前跪下后,两个女仆就端着托盘上来了,其中一个女仆托盘里装的是一碟黄金,一把银刀还有一个盛血的器皿,而另一个女仆的托盘里只有一套灰色的制服,那是黑天鹅堡的男仆制服。
女仆们走到黑奴面前停下,苏锦之由里维斯扶着从豪华扶手椅上下来,他绕着那黑奴走了两圈,开口问他:“你知道我是谁吗?”
这个黑奴和其他黑奴长得都不太一样,换一句话来说就是有些帅。苏锦之觉得他可能是白人与黑人的混血,虽然皮肤还是黑的,但五官已经西化得很明显了。
黑奴抬起头看望了他一眼,不卑不亢道:“知道。”
他的声音有些沙哑,腔调也是怪怪的,可能刚刚学会诺维王国的语言,但好在吐字清晰,不需要苏锦之找个翻译过来。
这个黑奴有点意思啊。苏锦之走到他的面前,望着他的眼睛说:“你现在有两个选择,一是留下来,成为我的仆人;二是留下你的鲜血,但你可以带着这些黄金离开利兹山脉。”
那个黑奴沉默了几秒,然后起身从托盘里取过银刀划破自己的手腕,将器皿装满鲜血后说道:“我选择留下。”
“你真有意思。”苏锦之笑着重新坐回扶手椅上,朝女仆挥挥手,“黄金和荣誉都是你的了。”
女仆将制服和黄金都呈到了那名黑奴面前,苏锦之又问他:“你有名字吗?”
“有的。”黑奴接过衣服和黄金,“叫做艾伦。”
“艾伦……”苏锦之低声念着这个名字,“我记得它的意思是‘巍峨的高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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