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浅回想起故事中那个胆怯又孤僻的孩子,“啊,原来是黄先生,你好你好。”
“他跟隔壁村的国辉是爱侣。”
刘末年蓦然提起的私事直把黄乙光吓了一跳:“干嘛呢?突然在外人面前提起。”
方浅面露怯色:“我冒昧问一下,国辉是...男的?”
“是。”刘末年直截了当道。
“诶!爹,你瞧你又说啥呢?”黄乙光激动地责怪他。
“人家小方是知情人,你别瞎激动。”
“啊?”
看着两活宝斗嘴,方浅也不禁露出会心一笑。容颜老去,家人也逐一离世,幸运的是,老天爷没有把刘末年身边人全都带走,刘末年的身侧还留下当初承诺了要保护的人,他确实做到了,而这个人,也把他视作了最重要的家人。方浅这才意识到,故事虽称不上完满,但有一个暖心的结局。
方浅跟刘末年道别后,便带上丰收的材料,抬步离开了大宅。
灵感泉涌的方浅,当晚通宵完成了专题,两天后,报章就在全国发售了。
专题报道刊登后一个星期,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哈尔滨的信。这种读者反馈时有出现,那天编辑部的同僚也只是平常地拆开了这封信。
当同僚当着所有编辑面前朗读这封信时,大家的脸色明显骤变,本来还是漠不关心的态度,却在第一句的话音落后,无一不凝神静听。
信封里有两张光看下已截然不同的信纸,一张平整洁净,明显是写了不久的,另一张则枯黄残旧,显然已有多年历史。
就在同僚朗读完第一张来信后,大伙们纷纷瞥向方浅,至于方浅,则一副不可思议的表情,在同僚手中夺过了这封信,他按捺著激动的心情,当着所有同事面前正言厉色地向总编请了个假:“总编!我现在要去明溪村!”
总编也是个明白事理的人,他扇扇手就让方浅走了。
方浅万万没想到他会有再次到访刘府的机会,他知道这封信必须得尽快送到刘末年手上,换作别人可以等,可刘末年却未必等得了那么久。
跑到刘府大门,方浅气吁吁地大喘着气,他注视眼前坐在摇椅上的人,这个白发苍苍的老人依然坐在同一个地方,等待那位魂牵梦萦的爱人。
和第一次不一样,方浅并没感到紧张,相反,焦急的心情却在催促他赶快把信交到老人手上。
方浅轻轻地叫唤:“刘大爷。”
对方只是回了淡然的一句:“来啦?”
方浅走到刘末年面前,手上还紧握著那封信:“刘大爷,我就开门见山了。今天,编辑部收到一封来自哈尔滨一个退伍老兵的信,他年轻的时候是国民军,在河南前线作战过,他就在战役中,认识了一个同队伍的男子,而那个男子...就是林挚。”
老人听见林挚的名字时,眼睛稍微瞪大了,他伸出颤抖的手接过信,往口袋里掏出老花眼镜戴上。
方浅接着道:“里面有两张信纸,一张是老兵写给编辑部的,就信中所说,他找了你许多年,就为了把信交给你,而另一张...是林挚写给你的,”方浅欲言又止,吞吞吐吐下,才鼓起勇气道出接下来的话语,“根据老兵在信中所说,林挚多年前已经在战场上被敌军子弹射中,丧生了。”
即便已经有了心理准备,随时面临这一天的到来,可刘末年一听,还是当场震惊得无法言喻。站在一旁的方浅愣在原地不知如何是好,要安慰又找不到合适的言辞,直到刘末年开口道谢,方浅才意识到,他需要一个人静静地独处。
向老人道别后,方浅怀着忐忑的心情回去了。
刘末年打开信纸,马上就认出了林挚的笔迹,那是他时隔多年再触碰到的,属于林挚的东西。
数十年前的回忆在脑海深处流淌而出,这再也不是口述的虚无感,所有回忆走到他面前,仿佛回到了过往,回到了林挚还在身边的日子。
刘末年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泪水,任由它滴落在镜面,散落在信纸上,睁著朦胧的眼睛,擦亮沾上泪珠的镜片,刘末年把视线落在林挚的文字上,细阅这封迟到了数十年的信。
……
亲爱的末年:
你还好吗?还活着吗?当你看见这封信的时候,恐怕我已早你一步归天了。
我隶属的110师团已经在郑州驻守近一个月,这一个月来,连鬼子的毛也没见着,这样缺水缺粮下去,怕是鬼子来之前就得饿死了。
那年离开你后,我先后辗转在山西、河北等地当壮丁,干的全是体力活,还是走在最前线,很多同行的壮丁都死了,我的腹部和手臂也中过枪,中枪的滋味很不好受,那一刹那还以为自己快死了,没想到竟然活了过来。
后来,我被编排调往110师团,当时师团刚好经历一场突围行动,死伤无数。当时团长瞄到我,撒手就向我扔了一把枪,是他手把手教我开枪的,让我从壮丁升任为士兵也是他的主意,据说我是特例。不瞒你说,我还杀过鬼子,虽说不是我的意愿,但团长大夸我一番,也不免有点飘飘然。
团长是个好人,可能因为是东北人吧,大大咧咧的,特有义气。这封信也是他叫我写的,据情报所说,鬼子的军团已渐渐靠近这边,不出所料,过几天会有一场攻防战,我们已经做好牺牲的准备,要是我死了,会有人替我把信交给你的。
末年,怎么办?其实我不想死,我还想再次见
喜欢兔孩子请大家收藏:(m.blshu.win),BL读书网更新速度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