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间买手店主打欧洲小众设计师品牌,虽然风格未必多时尚,但版型和质感绝对上乘,很多款式在里岛是独一无二的,对于沐夏这类注重打扮又讨厌和人撞衫的年轻人简直再适合不过。每次跟着陆孝严来光顾,沐夏都恨不能将店里的男装全部试个遍,反正有陆孝严买单,就算穿过一两次直接丢掉也不可惜。唯独这一次,他始终心不在焉,连穿上身的这套也挑选得很仓促。一想到陆孝严和凌希正身处同个空间之中,说不定还在热络地有说有笑着,他就迫不及待想要冲下楼,冲到陆孝严身边,去保卫住自己那点岌岌可危的领地。没办法,陆孝严对他实在太重要了,不单单关乎情感上的嫉妒心和占有欲,还因为陆孝严口袋里大把大把的钞票和那些可以拿去跟周挺换取钞票的机密情报……他真的太需要钱了。
既然沐夏开口问了,陆孝严只好装模作样将他从上到下打量了一番,末了赞许地点点头:“嗯,不错,颜色很衬你。”
沐夏也装模作样地受宠若惊了一下,继而甜丝丝笑道:“听孝仪姐说你很喜欢这个颜色,看来我选得没错。对了,前几天跟孝仪姐通电话,她说酒廊新到一批红酒,打算送几瓶给我尝尝,你知道的,我又不懂酒,不如你去帮我选吧。”
他刻意提到陆孝仪,无非是想用这种幼稚的方法间接向凌希宣示主权——看,我连他的家里人都搞定了,并非只是床伴那么简单,所以你赶快知难而退吧!
人往往是越缺少什么才越要去炫耀什么,正因为沐夏知道自己在陆孝严心目中根本没有地位,才更加拼了命要去证明自己的地位。如果他是个女人,恐怕早就想方设法骗陆孝严上床再母凭子贵嫁进陆家了,偏偏老天就是没给他这份功能,而陆孝严对他除了偶尔当成宠物般逗弄逗弄之外,似乎也提不起多大兴致,别说“占有”了,连一点点“垂青”都是奢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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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夏使尽浑身解数在凌希面前自导自演着独角戏,可从头到尾凌希都是墨镜遮脸,根本看不出任何表情变化,也没抬头看过他一眼。
倒是林广乐对陆孝严羡慕地砸吧着嘴:“呦,呦呦,还是成双成对的好啊,试个衣服、选个酒都能赤|裸裸秀恩爱。”
陆孝严挑眉斜眼看着他:“何必羡慕呢,凭你林少爷的家底,只要站在中心广场振臂一呼,必然是大把大把的青春少艾蜂拥而至。”
林广乐一脸高深地撇撇嘴:“金钱买不到快乐啊!”
话音刚落,宝妹就穿着件复古高腰礼服裙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裙摆有点窄,箍得她不敢迈步,只能慢悠悠蹭到林广乐面前,极其不自信地用手搓弄着大腿问道:“怎么样?”
宝妹身材肥嘟嘟的,腰有点点粗,屁股有点点大,平时只敢穿宽松的衣服,稍微修身一些就会暴露出肚皮上的三层游泳圈,而高腰裙则很好地遮盖掉了她的这一缺陷,同时将视线焦点集中在了胸部以上,充分拉伸了整体线条。只是侧面看过去,腹部被撑得翘起来一块,很容易让人产生某方面的联想……这倒是很合林广乐心意。
宝妹这一身虽说不出众,可也挑不出大毛病,林广乐满意之余,发现还少了双画龙点睛的鞋子。他起身在旁边架子上依次扫过,凭直觉选了双酒红色浅口粗跟女鞋,往宝妹脚下一丢:“再换上这个试试。”
宝妹小心翼翼穿在脚上,竟然刚刚好合适,她提着裙摆兴高采烈跑到镜子前,左边照照,右边照照,伸出小腿,勾勾脚尖,鞋和裙子风格统一相得益彰,就像原本配套好了似的。林广乐看着也很喜欢,当即麻利地签单买了下来。
“多少钱啊?”宝妹伸头过去偷看着账单上的金额,“咦,四百块,很便宜啊。”
林广乐将捏着账单的手指往后挪了挪:“你看漏了一个零。”
宝妹又凑近去看了一眼,果然有个零被挡住了,她不免有点小惊讶:“四千块啊,那就贵了,还要帅哥总裁你买单真不好意思。”
林广乐抖抖账单:“是美金。”
“呃!”宝妹响亮地打了个饱嗝,有些不敢自信地低头看看裙子,又看看鞋子,高兴得简直要跳起舞来了,“真好看,真好看,真是越看越好看!高价货就是不一样!”
陆孝严见状,立刻就林广乐之前的话调侃了起来:“阿乐,你看,谁说金钱买不到快乐?”
宝妹小孩子似地蹦蹦跳跳着,一不小心把含在嘴里的太妃糖给吞了,糖块卡在喉咙口,憋得她脸色涨红差点窒息,幸亏林广乐眼疾手快在她后背上大力拍了几巴掌,宝妹才把糖块给咳了出来,可一眨眼她又带着“劫后余生”的喜悦跑去照镜子臭美了。
确认宝妹平安无事了,凌希扭头望向陆孝严:“看来金钱不光能买到快乐,还能买到乐极生悲。”
对于这种摆明了处处玩针对的态度,陆孝严只是大度地笑笑,既没有争辩也没有反驳。他发现从侧面四十五度看凌希,比正面看还要更帅气一些,于是忍不住多看了一眼,又多看了一眼,再多看一眼……
突然间,拐角处传来一阵稀里哗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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