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子,王选侍又去宁寿宫了。”侍女将一盏清茶放在李蜜面前。
李蜜慢慢饮下,喉咙的焦渴却并未因此解除,尽管室内摆着冰盆,可她心里的火却仿佛越烧越旺,进宫已经三月了,至今未面圣不说,就连身边的宫人都越发懈怠,显然以为跟了她这位主子是没指望的。
前儿李蜜就见洒扫庭院的丫头跟王静怡的贴身侍婢说悄悄话,还塞给她一锭银锞子,打算另攀高枝——瞧瞧,区区一个选侍竟也踩到她头上去了!
李蜜想起便万分憋屈,原以为自己有了空间,在宫中该无往不利,谁知如今眼睁睁看着旁人拔得头筹不说,连她引以为豪的法宝也成了摆设。如今她才发觉自己太过自大了,多个空间没什么大不了,既不能吸引皇帝的宠爱,也不足以帮她在宫里站稳脚跟。
空间物产虽丰饶,可宫里不乏好厨子,更有各地长官献上的贡品,她那些蔬菜瓜果说起来也不过图个新鲜罢了。纵然她有一手好厨艺,但,又能怎么样呢?
俗话说得好,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得先抓住他的胃,可皇帝似乎不以为然。夏桐迁宫那天,李蜜特意送去许多自制的点心,为的就是让皇帝品尝到她的好手艺,但根据反应,皇帝并不十分热爱——当然,不排除夏桐在其中做了手脚,她那个人鬼名堂多得很,未必会真心帮自己的忙。
李蜜在这宫里又无其他门路,结果导致柔福宫现今门可罗雀,混得连个选侍都不如——这要是传回家中,继母和她两个女儿得笑死吧?
侍女是进宫起便跟着她的,因得了不少好处,对她还算忠心。见李蜜一筹莫展,侍女便劝道:“不如也效仿王选侍的榜样,去求太后垂怜罢。”
这也算一条马马虎虎的捷径,虽然比不上帝王的宠爱来得好处多多,总比成天闷在屋里发呆强。
李蜜叹道:“我哪有那个本事。”
不晓得王静怡是怎么哄住蒋太后,听说是按摩——但李蜜在家中不曾学过,如何比得上人家?要她找继母帮忙,她是万万不肯,那人李蜜恨不得食其肉寝其皮,
继母对她恐怕也是如此。
如今夏桐得到皇帝的专宠,王静怡又巴结上了太后,一同进宫的人里头,唯独她混得凄凄惨惨,李蜜怎么也不甘心。
思来想去,还是去奉承蒋贵妃。虽说蒋碧兰身边有个冯玉贞,那不过是个绣花枕头,李蜜不信贵妃真看得上她——再说,女人对于美貌的同性只会更多敌意,冯玉贞的容颜虽说是优势,恐怕蒋碧兰也须时时防着她反咬一口。
死马当成活马医,李蜜捧着一株精心栽培的牡丹去往麟趾宫,那是她通过空间培育出的异种,通体碧绿,十分罕见。何况,如今已过了牡丹盛放的季节,就更显得珍贵。
蒋碧兰果然啧啧称奇,“倒是没见过这样的。”
李蜜陪笑道:“家父祖籍洛阳,自幼擅植牡丹,妾听闻娘娘生辰将近,因此特意从家中讨要了这盆绿香球,好贺娘娘寿诞之喜。”
满以为话已说得足够明显,谁知蒋碧兰瞅了两眼,却淡淡说道:“你的好意本宫心领了,只是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样贵重的东西,你还是自己留着吧。”
说罢,便径自转身进殿。
李蜜百思不得其解。
蒋映月拿葱管似的指甲摸了摸那嫩绿花瓣,柔声道:“姐姐素爱大红大紫,不喜这牡丹的颜色,你虽然心思细巧,却用错了方向。”
李蜜也曾听说过绿色为贱色的说法,看来犯了蒋贵妃的忌讳,忙道:“那妾另外换一株颜色鲜丽的来。”
反正她那个空间土壤肥沃,什么稀奇古怪的品种都能养出。
蒋映月笑吟吟地看着她,“这么方便?看来你本事不小。”
李蜜后悔自己答得太快,忙讪讪垂头。
蒋映月也不拆穿她,而是好心肠地提醒,“无论送多少盆都是一样,这花开得虽美,却无人问津,你以为姐姐当真会欣赏么?”
李蜜想起蒋碧兰小肚鸡肠,不由得默然——看来她是觉得自己在嘲讽她。
这下倒好,巴结不成,反倒变成得罪,李蜜不由得一阵懊丧。
蒋映月却拿指尖点了点她的肩膀,含笑道:“不过本宫喜欢,哪日你若有空,便多送几株到本宫的披香殿来罢。”
李蜜惊喜不已,忙俯身郑重的拜了三拜,“谢昭仪娘娘。”
心下虽有些奇怪,蒋映月为何会挑中她?但,总比无人提携的好。虽说蒋映月不及太后和贵妃那般有权有势,可到底也是蒋家女儿,又是一宫昭仪,若得她青眼,多多少少会有些裨益罢。
蒋映月闲闲喝着茶,垂眸掩去目中一抹讥讽之色。
*
皇帝说到做到,隔日就有一位太医来关雎宫自报家门。
夏桐见到他时着实吓了一跳,并非这人生得丑怪,恰恰相反,长得太好看了些——不同于皇帝那种阳刚的俊美,这位简直阴柔到极致,夏桐敢说,若他换上女装,比起冯玉贞也差不到哪儿去。
小太医被她盯得心中发毛,不得不欠身行礼,“微臣顾氏明珠,参见夏美人。”
声音也是软软糯糯的,远非男子固有的大嗓门。
夏桐立刻就喜欢起来,让人引他入座,又吩咐常青倒茶来。
两人坐定后,夏桐好奇的道:“明珠是你的本名么?”
年轻太医小口小口抿着茶水,乖乖点头——比姑娘家还秀气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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