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的狗很快就被肉球和波特曼送了过来,动作快的一群人一愣一愣的。出来拜访别人,还把自家的狗随身带?等众人看清楚狗的模样了之后,更是惊讶无比。这里的人不是牛仔就是印第安土著,都是土里刨食的主,不是那些五谷不分的小白。
他们看的清楚,这特么哪是够,分明是两头狼!
没错,肉球和波特曼带回来两头狼。两头北美灰狼。北美灰狼,不仅在狼类中属于“巨人”,而且还是所有犬科动物中体型最大的。凯带来的两头狼,肩高达到90厘米左右,体重看着都快100公斤了。一群人看着两头白色的灰狼,也有点畏惧。这种体格的灰狼,真要袭击人,杀死个把人一点也不稀奇。特别是这两头狼看众人的眼神,活像饿了十几天的饿狼,看到一块块肥肉,充满了渴望和贪婪。
有那见识过灰狼的人,也被这两头狼看的心发慌,那眼神太邪门,就好像这两头畜生有智慧一般,眼神中透漏的凶残和暴虐,
更让人感到诧异的是,这两头狼似乎还是野性难寻,并不是很听肉球和波特曼的话,看准机会就想给他们两口。他们两人也像是被猛兽盯住一样,对两头狼小心翼翼。
他们是真的没办法不小心翼翼。其他人也许觉得它们只是两头灰狼,可他们却清楚,这两头灰狼的身体内隐藏着什么样的怪物!
之前肉球和波特曼接到凯的电话让他们开车去接两头猎犬的时候,差点吓出毛病。
廷达罗斯猎犬实在太凶残,这里的凶残不单单是指习性,关键是它们长的就已经够凶残了。可老大有命,他们能怎么办,结果等他们开了一段路,两条硕大的灰狼挡在了他们面前。
也是那个时候,他们才知道,廷达罗斯猎犬居然可以附身到其他生物身上。
“不好意思,这是我之前在山里抓到的两头狼,原本想杀了它们,可后来看它们机灵,下不了手,于是干脆就把它们当狗养了。”这纯属瞎掰。其他人不是城里的那些小白,他们都知道,狼和狗的区别有多大。野生北美灰狼以凶猛好斗,性格残暴而著称,曾经有记录现实,北美灰狼有击杀过棕熊的案例。它们也是不可驯服的,天生的野性,深入骨髓的傲气让它面对更强大对手都毫不畏惧。
“对了,我希望你们帮我保密,灰狼已经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目录,私人不得驯养。”
其他人对此没什么可说的,真心没人在乎这个。狼就狼呗,只要能找到孩子,哪怕凯牵头熊出来,他们也管不着。这里是明尼苏达,不是纽约,没那么多穷讲究。
廷达罗斯猎犬拥有已知世界最为强悍的追踪能力,凡世被它们盯上的猎物,哪怕逃到天涯海角,也无法摆脱它们的追踪。循着气味追踪,更是小菜一碟。
虽然很不满意,凯拿它们当一般的猎犬使唤,但没办法,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它们没有反抗的余地。只能老老实实的当一回警犬。再闻过泰特遗留下的靴子之后,两头灰狼就像是脱缰的野马,嗖的一声就蹿了出去。
一群人只能骑着马在雪地里跟着两条灰狼。
其实其他人并不是很相信这一套,昨晚大雪,那些绑架泰特的人还是开车,这要是能被猎犬靠味道找到,那才真的是见鬼了,真要这么容易,还要警察干嘛?养狗啊!
结果令人大跌眼镜,两头灰狼居然比马的耐力都强,整整跑了一天,终于在晚上九点钟作用来到一处叫做疯子山的地方停了下来。
“疯子山?”托马斯和老达顿都认识这个地方。
廷达罗斯猎犬猎犬很肯定,小孩就在那里面。要不是凯严禁它们冲进去搞事,估计现在那里面一个活人都没有了。
“这里是什么地方?”凯的前身亚当在温德姆市生活了这么多年,居然对这个地名毫无印象。“我怎么不记得温德姆市有这样一个地名?”
“哦,这里其实叫卡特山,后来因为有一伙自由民兵盘踞在这里,于是就叫做疯子山了。”
“自由民兵?是国民警卫队?还是州警卫队?”自由民兵这个名字一听就很有美国味,他们非常喜欢自由这个词,虽然凯很怀疑绝大多数美国人都不理解自由到底是什么,可他们还是喜欢起哄。
托马斯摇了摇头,有点忌惮又有点丢人的说道:“都不是,他们是帮半军事化的狂徒,也是我们印第安人中的极端分子。”
这个世界很大,所以什么人都有。别的不说,美国加州和德州还有一大帮分裂主义者呢。所以印第安人之中出现一棒子极端民族主义者一点也不稀奇。这帮人秉持的理念极为有意思,他们认为,美国乃至整个北美大陆,原本就是他们印第安人的,白人和黑人都是侵略者,他们主张,让北美回到它原本的主人手中。
很扯对吧?
在白人在美洲大陆建立政权之前,这里的土著印第安人压根就出现过民族概念,甚至连印第安人这个名号都是白人给印第安人取的,他们之前都是以各个部落来划分。严格来说,所谓的印第安人其实是由成千上万个土著部落构成,他们的语言、习俗都彼此完全不一样,硬要扯什么民族主义就太过分了。
还是那句话,世界太大,所以什么奇奇怪怪的人都有。妄想建立北美印第安帝国的其他当然也有。而且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备受歧视的原因,这帮人不仅纲领十分激进,行动更是激进。
他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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