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是10月份,明尼苏达州的冬天快要来了。
明尼苏达州是一个很诡异的地方,气温可以说相当极端,夏天往往非常炎热,七月份最热的时候甚至可以达到45度,可冬天又非常冷,而且雪非常多,一个冬天可能下几十场雪。明尼苏达的冬天,年平均降雪量为126厘米!
现在已经是10月中旬,冬天马就要来,所以晚的气温已经非常低。
当凯带着一群警员赶到案发现场的时候,周边的树叶都结起了霜。
死者是动物保护局的一名调查员,凯之前见过他,一个态度有点自说自话的眼睛男,估计是什么动物保护主义者,他非常不喜欢嘉德镇的农场,认为他们那种集中养殖牲畜的做法极不人道也不科学。
真要说起来的话,这家伙态度就好像城里人看乡下人。各种看不起,态度敷衍草率。总而言之,自从他来了之后,和当地的农场主起了不少冲突。
总而言之,这家伙在嘉德镇非常不受欢迎。甭管是在美国还是在中国,大城市和农村的意识形态都有很大的差别。大城市开放先进,喜欢一些高大的东西。而农村都相对保守,更务实。
啥保护野生动物,农民可懒得懂,他们想的是自己的地,是自己的牲畜。
所以这位小哥来了之后,只觉得嘉德镇这地方真的是穷山恶水出刁民,一点没有思想觉悟,不知道为保护地球献一点爱心,死了点牲畜,就对可爱无辜的野生森林狼喊打喊杀,落后!野蛮!
总之,两方都非常讨厌对方。
哪怕是现在。
“我说……你们能不能不要在犯罪现场抽烟……这会毁坏很多证据的。”凯哭笑不得的看着一帮带着牛仔帽拿着猎枪叼着香烟,对着受害者尸体指指点点的人群。
这些人都是附近农场的人,他们原本打算进山打猎,顺便设陷阱,把狼群杀光或者赶走。可刚刚进森林没多久就看到了那位眼镜兄的尸体。
他们一点不为这位仁兄的牺牲所动,反而非常的幸灾乐祸。
“啥证据?不就是被狼咬死的嘛?他不是一直说什么要保护野生动物吗?现在他算是心满意足了,把自己的几百磅都送给狼当晚餐了,可不就是爱护野生动物了吗?”
也不知道哪个家伙,到这份了还说风凉话。
不过说风凉话又不犯法,警察管不着。所以凯能做的就是让所有人后退,好让自己做现场勘查。
这就是小地方警察悲哀的地方,要是搁在大城市,凯这个警察根本不用做这些,自然会有鉴证科的人来做现场调查,哪像现在,什么都要自己做。
凯仔细的看了下尸体,咋看之下,这具尸体和之前牲畜死亡的痕迹很像,都是被野兽撕咬而死,腹部被破开,内脏消失了大半。不过这一次,地面留下了一点不一样的东西。
在尸体的不远处,凯发现一些不易察觉的血迹,这些血迹呈现全黑色,而且已经干枯,更重要的是,血迹沾染的地方,都有微微腐蚀的现象。尸体身有枪套,可枪套里的枪却不知道去了哪,地面有弹壳,却没找到弹头。
这说明,受害者在死前是有反抗的,而且还开了枪,没有找到弹头,则有可能是弹头被留在了凶手的身体里。
凯摸摸了那些干枯的血迹,闻了闻,发现面有着一股淡淡的硫磺味道。
这味道凯可不陌生,是恶魔身的味道。
难道之前还有漏网之鱼?
想到这里,凯觉得这件事必须要小心一点了。凯对那些只会真刀真枪硬刚的恶魔种类一点都不虚,干就完了。可之前碰到那些可以附身人类的恶魔,就有点不好办。
那些家伙只要附身到人类身,凯就投鼠忌器,哪怕凯已经从卡玛泰姬那里得到了一些专门对付这种附身恶魔的手段,可也要防止那些恶魔狗急跳墙,和附身的对象来一个同归于尽,那就不好玩了。
虽然心里有事,可凯在面一点也不显,他只是装模作样的看了一会,就直接结案了。
结论就是被狼咬死的!
其实狼咬死人的**在美国很少发生,一般来说,狼也不会去攻击人类,除非饿疯了,但现在虽然气温下降,可离冬季大雪封山还有一段时间,狼群不缺少猎物,这个时期发生狼杀人**的概率非常小。
不过……谁在乎?反正他是这的老大,没谁会闲的蛋疼去推翻他的论断。这倒霉蛋也是自己作死,一句话不说,就跑到森林里,也不知道要干嘛,现在被野兽咬死了,也怪不得谁。
于是这个案件就这么轻松的结束了。而且,鉴于已经有了狼杀人的**出现,警察局应该保护那些误入森林的平民的安全。于是在凯的示意下,一群警察端着枪和农场主们一起开始狩猎。
原本,凯是不想掺和这些破事的,可问题是,凯既然发现了问题,他就不可能放任这些平民在森林里瞎逛,要是真的碰到漏网的恶魔,那才是真的危险。
其他人也没有怀疑什么,现在都出现狼杀人了,他们这群人哪怕手里有枪,也难免受伤,现在有警察帮忙不是更好?
于是一场声势浩大的猎狼行动就在嘉德镇展开了。
……
当天夜里,嘉德镇森林里的狼群算是倒了血霉了。
一晚凯带着农场主和警察,总共击杀了三十五头狼,算是战绩不错。不过为了避免麻烦,凯还是让他们把尸体焚烧,反正他们的目的是为了打狼,又不是为了炫耀,不用把狼的尸体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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