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到了像体育保健理论课,这种次数较少的科目时,南倾烬只能与今朝共用一本书。
和女生一起看课本,简直是相当程度的……
即使对于血族来说,这段时间也是十分特别的。
总之,男生的举止变得不自然起来。
“好了,这可是很重要的知识哦,所以不用感到害羞,也没关系哟!”
虽然这名女老师这样说,南倾烬还是会不自觉地意识起来。
然而翻到该看的那一页后,标题上写着:尝了喜欢之人的血的话……
南倾烬眼眸一怔,哇,等级比想象的还高啊!
书上的照片中,那两人正互相品尝着对方沾在手上和脚上的血液,宛如猫狗在整理毛发的模样。
“这样尝了自己所爱之人的血的话,我们血族的能力就会大幅提高。
虽然还不清楚具体的机理,但是已经确认到,这样会刺激与运动能力有关的物质分泌。
但是,因为影响太过厉害,所以在田径竞技时,要是喝了喜欢之人的血,会被视为使用了……而被禁止出场哦!”
老师所说的大部分内容,都无法进入南倾烬的脑袋。
旁边的今朝对他指摘道:“小烬烬,你脸很红哦,明明是华都人的说。”
“对于华都人来说,这也是不得了的……y。说起来,你的脸不也红了?”
今朝的小脸,也红得让人怀疑她是不是发烧了。
“我可是被周围的人,敬畏地尊称为血染之樱的。”
“不要没头没脑地拿出这种中二病的设定。”南倾烬坚信,她百分之百是骗人的。
“喂,血族会想要尝自己喜欢的人的血?”
因为南倾烬觉得,今朝不可能会有“恋爱”这种感情,所以才能够向她提出疑问。
今朝愣了一下,道:“没、没错。不管是男的还是女的,都会想要尝一口喜欢的人的血。
血一般是从伤口里渗出来的,如果让自己的唾液进到那个伤口的话,就等于把对方变成自己的血仆。”
南倾烬突然脑洞大开,那么,假如他是血族的话……
咬伤“洛朝花”一口子,然后尝她的血,那么,洛朝花就会对自己惟命是从了?
不好,太高兴了!
做着这种不可能的想象,南倾烬汩汩滴下了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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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学后,就像午休时说的一样,南倾烬被今朝带到了超市。
虽然他本想请身为图书管理员的田浣浣带自己熟悉一下图书馆,但是不听今朝命令,会很危险。
从学校出来大概花了五分钟,就到了超市。
不出所料,看来只是把原有的超市换成“鲜菜超市”这个名字而已。
“这里是离家里最近的超市,东西的品质也还算不错哦。毕竟是鲜菜超市嘛……如何,服了吧!”
“哪里都没有可以引以为豪的地方!”
店的里面和普通的超市一样,水果和蔬菜的架子放在最前面。
“主人和血仆一起来购物呢,嗯,虽说是很平常的事情啦!”
大概是心理作用吧,今朝的脸红了起来。
南倾烬觉得,她好像也变得更加渺小,连牵着锁链的力气也变弱了。
“这样看起来,与其说血仆是主人的随从,不、不如说……是恋、恋人……”
看到了一对对的情侣,南倾烬的感觉竟不由得变得奇怪起来。
他偷瞄了今朝一眼,内心怀疑:我们不会也被看成是那种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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