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特里成功得太容易,考上布莱梅大学、遇见志同道合的朋友组成乐队、出版专辑、获得音乐奖提名、开演唱会……他从来不缺人喜欢。可是某天他回过神来,突然发现自己的女友早已移情别恋,朋友也早已离开,而以往他所热爱的事情正在使他厌恶。随后还发生了更可怕的事。
佩特里没有说那件更可怕的事是什么。
“这实在太差劲了,所以我一直没告诉你。”他对博杜安说。
博杜安静静听完,没有说什么。“你应该猜猜那天我在书店里买了本什么书。”
佩特里知道博杜安在买书的时候出示了身份证,他买的肯定是分级类作品。“劳伦斯的小说?”
“不是。”
“恐怖小说?”
“不是。”博杜安直接公布了答案:“一本成人杂志。”
“嗯?”
“因为我睡不着,医生建议我吃褪黑素,结果吃完之后,由于副作用,我根本没那种yù_wàng了。这也挺差劲的。”
博杜安不想说什么安慰或者同情佩特里的话,他想让佩特里知道,他也是一个有烦恼的人。如果说差劲,佩特里不是唯一差劲的那个。
闪电一掠而过,乌云中传来低沉的雷鸣。
博杜安望着天上厚重的云层,“快下雨了。”
佩特里说:“我家在附近。”
“上次也是雨天。”他看着博杜安抬了一下眉,“这次我交房租和电费了,我发誓。”
博杜安哈哈笑了起来,他跳下台子,对佩特里伸出手,“那就走吧。”
在下雨之前,博杜安和佩特里已经走到了佩特里家楼下。像上次一样,佩特里开了门,但是他没有开灯。
客厅的沙发上扔着几个电吉他的盒子。佩特里摸到遥控器开了空调,“要不我们去飘窗那儿坐着?”
于是博杜安走了过去。
隐隐的雷声从云边传来。“下雨了吗?”
“没有。”博杜安揉了一下困倦的眼睛,望向窗外。天空有着灰蒙蒙的亮意,因为欲来的风雨显得沉而压抑,乌云静静垂着,花坛里的红花牛至和藿香蓟低着头,一动也不动。
佩特里斜靠着墙,借着窗外微弱的光看着博杜安,笑着说:“其实我一开始学的是古典吉他。”
博杜安也笑了,“你现在弹吉他,房东太太会上来吗?”
“应该会。”博杜安停了几秒,他看着博杜安一挑眉,像说悄悄话一样补了一句:“但是她最近去旅游了。”
他们两个看着对方,无聊地笑了起来。
博杜安问:“你打算弹什么?”
佩特里不知道从哪找出来了一把古典吉他,“萨蒂的《luǒ_tǐ之舞》?”
“是写《烦恼》的那个萨蒂?”
“对,《烦恼》。”佩特里拨了拨琴弦。那个要把一个片段重复八百四十遍才算完整的《烦恼》。
窗外已经刮起了风,树叶跟着哗啦啦作响,大点大点的雨水落了下来,斜着擦过玻璃,在窗户上留下零星的水痕。对面的楼上短暂的开了灯,有一个女人起来关上了窗户。
暧昧而黑暗的室内,尼龙弦若有若无的震颤,低沉的雷鸣和雨声……桌上放着没吃完的柚子,佩特里身上有非常淡的广藿香的气味,这本应是一种辛辣苦涩的药香气,因为很淡,反而让人觉得安心。
博杜安闭上了眼睛,在一片黑暗中想起来很久之前的某个雨天,在阳台上收衣服的母亲的背影……如果数一数,他已经三天没怎么睡觉了,片刻间他想起来正在弹吉他的佩特里,觉得无比难过,他想抓住这件事,却总是抓不住,佩特里像是一个影子,在恍惚中博杜安渐渐睡了过去。
佩特里静静看着离他不远的博杜安。他叫了博杜安一声,可是博杜安没有应答。
在黑暗中,佩特里看着他的侧脸。
佩特里告诉过博杜安,他第一次看见博杜安,是在布莱梅大学里。佩特里就住在布莱梅大学附近的公寓里,那时候因为和乐队闹翻,他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出过门了。
那天是五月十七日,傍晚他出门之后,惊异地发现天空变了颜色,傍晚不再是灰蒙蒙的一片,可能那时上帝恰好想喝一杯玫瑰茶,于是整个天空都变成了暗粉色,建筑物上的玻璃反射着夕阳的余烬,像是涂了一层金粉,又如同建筑内部有一场接近尾声的大火。
在这样的傍晚,博杜安拿着一本《神学大全》从布莱梅大学图书馆里走了出来。佩特里从人群里看见了他,他猜他是一个神学系的学生,并且猜他昨天肯定没睡好,因为他的黑眼圈简直和罗琳卡的小博美狗一样重。佩特里昨天也没睡好。
后来有一阵,佩特里偶尔会在傍晚出门,走到图书馆附近,如果能遇见走出来的博杜安,他就会无聊地想“今天他也没睡好,我也是”,或者“今天他好像精神了一点”,然而他从没有起过打破界限去认识对方的念头。从那时起,他就记住了博杜安的侧脸。
由于消瘦,博杜安的脸颊有着轻微的凹陷。如果佩特里说博杜安是一个俊美的青年,那他绝对不是在开玩笑。博杜安脸上的线条很流畅,没有任何形成败笔的多余勾画——在维纳斯祝福他之前,那头戴面纱的缪斯女神已经用手指触碰过他的眉目,他的双唇之间近乎一条直线,鼻梁比佩特里更挺直,眉毛并不张扬,亦不低垂,双眼皮宽而明显,然而眼下总是带着淡淡的青色,就像是总不能睡够——他的眼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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