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智之选。”维克托说道,把行李丢到另一张床上,又从身后变魔术般地拿出两个包着塑胶摸的三明治,“现在,选一个晚饭吧,你要三文鱼,还是培根?”
这完全是不义之财。在此之前当勇利询问旅馆前台有没有吃饭的地方时,那个像是老板的男人打量了他半天,才说道:“你看到门口挂着希尔顿的招牌吗殿下?”噎得他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幸好这时候维克托——这个脸上有伤的高大斯拉夫裔男人——把行李袋往柜台上重重的一放,用一种从没听过的沙哑声音说道:“一间房,我的朋友。”这让旅馆老板对他们的态度焕然一新,他不仅笑容可鞠的为他们引路,还无私的从柜台后方拿出两个三明治——显然是他的夜宵——分享给他们,当维克托阴沉着脸叫他离开时,他不知怎么的居然管维克托叫了一声“爵爷”。
“哦,狡猾的约翰,”当他卑躬屈膝的背影消失在走廊尽头时,维克托马上换上了一幅崭新的、闪闪发亮的笑颜,他充满怜爱的说道:“他早晚会把客人给惯坏的。”
“……你是真的很享受人们把你当成通缉犯,是吧?”从刚才起一直沉默着跟在维克托身边的勇利说道,直到维克托把行李袋放在柜台上的那一刻他才忽然发现:这袋子看上去多像警匪片里那种装满了枪械的军用帆布袋啊,但它实际上可能只装着几件花哨衬衫和四角裤,撑死再多个剃须刀。“我要培根的。”
“一个金枪鱼三明治,没问题。”维克托满脸笑容,递给他一个腥气四溢的三明治,勇利无奈的接了过来,“你就不怕有人报警?”
“我为什么要怕?”维克托反问,从口袋里摸出零钱数着,“告诉你一个小秘密,以防你没注意:我不是真的杀人犯!——别告诉别人哦!你要喝什么?楼下有个自动售货机。”
“随便什么,呃——矿泉水吧。”
“哦,亲爱的勇利。”维克托说道,“又长蛀牙了?”
勇利的嘴唇抿到了一起,“没错,”他干巴巴的说,“而且我约了牙医的——这周三。”
维克托完全没露出歉疚的表情的意思,他耸了耸肩,“等会儿你可以跟他再约。”他转身朝走廊走去,手里把玩着几枚硬币,“哦对了。”他忽然说道,“这个给你。”他从裤兜里掏出勇利自己的钱包丢给他,勇利下意识的接住了,看上去非常惊讶。
“你哪来的?”他问道,忍着打开钱包的冲动。
“它就放在茶桌上。”维克托说道,“我本想把你的手机也带上,可是它在茶壶里,被煮开了——兄弟,你们昨晚上真是玩太嗨了。你要什么来着?”
勇利呆呆的看着他,脑子里一字一字的重复播放着维克托说的话,他说道:“呃……矿泉水。”
“百事可乐,没问题。明智之选。“维克托故意说,勇利朝他翻了个白眼,维克托笑嘻嘻的走了,但勇利一点都不担心——这家伙可是那个把看电影时睡着的勇利抱到卫生间替他刷牙的人,虽然已经过去了十五年,但勇利知道不管维克托嘴上怎么捉弄自己,都不会真的做对勇利不利的事情——绑架他这件事除外——除此之外,他有更值得操心的,维克托一走,他就马上用颤抖的手打开皮夹,打开了相片框底下的一个夹层拉链,当他看到那张薄薄的老照片还和被放进去时一样,没有一丝被动过的痕迹时,他悄悄的松了口气。
实际上——他迟疑着,他已经很久没把它拿出来看过了,如果你仔细想,会发现人是很难抵抗这种诱惑的,当有一张照片放在面前,几乎每个人都会想拿出来看一眼,然后将它当作钥匙打开那扇美好的回忆之门——这是一种本能一样的反应,这也是皮夹里有相片框的最初的原因:人们喜欢相片,勇利的相片框里放着他和自己的第一只宠物狗小维的合照,而他做贼般地将另一张照片藏起来的原因,则是他此刻迟疑的主因:它只会打开一扇见不得人的回忆的大门,把他抓进漩涡里去。
就在这时,维克托的脸忽然从门口探了出来,他脸上还带着那幅笑嘻嘻的神情,他说道:“对不起,我忘了,你要的胡椒博士对吗?”
勇利吓了一跳,手忙脚乱的试图把钱包藏起来,维克托窜了进来,用天真的语气问道:“咦——勇利你在做什么呀?”他一边走进房间,一边将一瓶矿泉水朝勇利丢来,勇利下意识的伸手去半空中抓,皮夹掉了下来,被维克托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哈哈,上当了!”维克托像个恶作剧成功的小学男生一样得意的叫道,打开了皮夹。勇利差点不能呼吸了——但幸好他只是看了相片框,而没有去注意夹层。“唉,可怜的老维克托。”他说道,“真是条好狗啊,他死的时候你哭的可惨了,是不是?”
“你答应过不提他全名的。”勇利嘟囔道,脸上发起烧来,这名字还是维克托给它起的,因为他是维克托那条大贵宾犬马卡钦和一条贵妇犬生的小崽,维克托煞有介事的给他以自己命名,还把他送给了勇利,并且宣布任命勇利成为马卡钦的儿子的教父,“这样不管你在哪里都能有维克托跟你在一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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