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啦~
一颗人头飞上了天,小胖子到现在还摆出一副砍头的动作,缺了口的砍刀上满是鲜血。
旁边几个伪军的脸上也多了许多的血液,此刻哆嗦的蹲在原地不敢动。
紧接着一个无头的尸体在伪军堆里面倒了下来,手里还拿着一把手枪。
“啊~”
终于有伪军忍不住叫了起来,胆小的人没办法,见不得鲜血,在原地。
“不就是一颗脑袋嘛!瞧瞧你们一个个的那怂样儿,都给我好好看看这个脑袋,等会儿每个人还要给我摸一摸!
以后你们是要打仗的,连雪都见不了,还打个屁的仗,上战场去送人头吗?”
老鹰这个时候也不嬉皮笑脸了,瞪了一眼后面的战士们,示意他们去观摩那颗脑袋。
新兵们是百万个不愿意呀,但是他们迫于这个胖子的淫威,扛着枪就朝脑袋过来了。
一直到几年后,这群新兵成长为部队里面的基层干部时还在回响,这时的场景,只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现在的问题是,李锋极度的缺钱,要不然也不会像眼前这帮俘虏伸手了。
砍了一颗脑袋以后一切都变得简单起来,伪军们老老实实的把身上值钱的东西全都给交了出来。
有个伪军看起来特别胆小,手里头拿着一个墨绿色的镯子,看起来很犹豫,不想交给李锋,但又摄于这个小胖子手里带血的大砍刀。
“哟,这个镯子不错!”
李锋瞧了瞧这个镯子,看上去确实挺漂亮的,便问这个伪军:
“你这镯子哪来的呀?”
“我……我用来娶媳妇儿的!”
这个伪军说起来还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红的脸,好像他媳妇儿看着他一样。
小胖子鄙视的看了他一眼,随即骂道:
“你这个家伙真怂,想娶人家不知道把人家扛回家呀,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
伪军也被问蒙了,他想娶媳妇儿没错,但奈何手里没钱,要不然也不会加入这王地主的队伍,就是听说能够混几个钱嘛。
手镯送不送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个手镯值点钱,回去卖了以后正好娶媳妇。
“啥话?”
“三年血赚,死刑不亏!”
“呃……”
伪军一个头两个大,完全就不明白他的意思,不过小胖子没有抢走他的手镯,而是对他说道:
“给你两个选择,要么我拿走你的镯子让你娶不了媳妇儿,要么你加入我们八路军,说不定很快就能娶上媳妇儿了。”
李小胖这纯粹就是在骗人,现在手里的兵太少,打一场仗都得忽悠老百姓来帮忙。
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把一些被迫拉进来的壮丁招回去。
但是李小胖想多了,毕竟他不是专门干这个的,忽悠老百姓帮一次忙还可以,毕竟他是给报酬的,但要是让这些伪军加入八路军,那就有些困难了。
更不用说这里有这么多的俘虏!
四百多名俘虏看上去大部分都是穷人,手里头连一块大洋都拿不出来,剩余的一些人手里都有点钱,但加在一块儿连两千块大洋都没搜到,就算是这个还得把这些伪军身上的金链子算上。
“亏啦!”
李锋确实亏了,因为按照规定,不想参加八路军的俘虏,最后还要发两块大洋的路费回去。
这样下去有个毛的赚头,那一枚炮弹的钱还没弄回来呢,说不得姓曹的还会找他麻烦。
好在现在弄到了四百多条枪,这王地主是个土财主,自己置办了一些枪支,鬼子给了一些枪支,加上之前从西安那边忽悠来了一些枪支,居然还真让他拉起来一直队伍。
但是因为李锋提前发现,所以这些装备都白白的便宜了小胖子,让他白捡了一个大便宜。
李锋看着地上摆着的三挺捷克式,微笑着说道:
“这波应该不算太亏!就是不知道陈团长那边亏不亏?”
陈团长当然不亏了,因为鬼子的增援部队就来了两个小队,她一个团难道还拿不下鬼子两个小队吗?
这个时候在距离李锋这里不到二十里的地方有一片战场硝烟遍地,满目疮夷,似乎刚刚经历过一场大的战斗。
而这个时候,一个满脸污垢,穿着八路军军装的男人一把拔起插在地上的三八大盖说道:
“幸好这些鬼子是分成两个小队进行增援,要是捆在一块儿的话咱们还真不可能这么快拿下来。”
这个人就是陈团长,李锋之前早就知会过陈团长了,建议他到这个地方来设埋伏,到时候说不定能吃肉。
陈团长对李锋是一万个不相信,心想有肉你还会让我吃?
但是他还是来了,因为他从萧静那里打听到一些消息,马上就派人到这边来埋伏了。
两个小队的鬼子分开来,他们还占据先机,有出其不意的优势。
最近陈团长都快穷疯了,要是再不弄点东西回来,估计他真的会破产。
没想到这一次李锋给他送了一份大礼,一下子吃掉鬼子两个小队的兵力,赚大发了。
只不过他没有想到的是,李锋比他赚的多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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