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容月貌,一颦一笑绝世fēng_liú。
多美的女子,多好的青春。
活该遇到一个顶顶好的俏郎君。
像许迈这样的,就很好,很妥帖。
于是女儿就遇着儿郎了,在一个何其丰美的花朝。
[我也很想给你们讲一个和谐美满的故事。]许迈苦笑道,[但…………]
但很可惜,我不能。
这时候,陈知南忽然动了。
他摇了摇尾巴,从李重棺怀里窜下,走到那面老旧却华美的鸳鸯纹雕花圆铜镜前,爪子往前一探,轻轻拍在铜镜上。
坚硬的铜镜顿时像流水一般,泛起一圈一圈的波纹,四周忽地一片寂寂,又似乎远远传来地动山摇飞沙走石之响。灰土泥屑从铜镜后面的墙上大片大片的剥落,露出了刷白的本色。地上的腐木纷纷腾空而起,组接成气势磅礴的横梁,轧了一层金箔。然后是丝绸粉纱,帘布帐幔,仿佛一眨眼间的,纷纷浮起来了,浮到人眼前去了。
堂皇富丽迷人眼。
猫儿的身形不见了,取之而代之的,是陈知南。一身灰黑的有些可笑的中山装,又收拾的妥贴的很,马尾坠下来,长长的落到腰处。
周围的景色一下子全都变了,变得明艳,奢华,丰满起来。绯红水绿黛蓝竹青,红的漂亮金的靡靡,将一砖一瓦都装点起来了。
清宣统年间,叶家祖宅。
“李重棺。”陈知南看了他一眼,笑了,“好久不见。”
“我……”
“易魂?”李重棺转头望向四周,几乎有些不敢相信,“你……易魂?”
这似乎是第一次,陈知南主动使出易魂。
还是在那猫儿的形态下。
“这是真正的‘易魂’。”陈知南不知从何说起,手在兜里掏了掏,摸出一团脏兮兮的手帕来。
手帕打开,里头躺着一块玉玦。
“我回到了霁云观,在后山。”陈知南道,“见到了我爷爷。”
“带回了神机子。”
他轻轻的摩挲着手里的玉玦,说道。
“这是真正的神机子,通事之理。”
“是神机子给陈家的点拨——和诅咒。”
“泉哥,你看,它是不是很漂亮?”
“你见到了陈旭?”李重棺道,“他在哪里?!”
“在他该待的地方,过的很好。”陈知南道,“爷爷叫你不用担心。”
“他……”李重棺还想说些什么,却被陈知南打断了。
“先想办法解决了猫婆,从这里出去,”陈知南道,“还有很多事情,不要着急,泉哥。”
陈知南笑了笑,看向远处站着的二人。
“这金家的姑娘是一等一的俏!”说媒的从兜里抖出条红帕子来,使劲儿挥了挥,“是你们运气好,过了这个村可没这个店咯!”
管家拱了拱手,也没再说什么,只道:“您慢走!”
三言两语间,这媒妁之言有了,几人的命啊,也定了。
穷的叮当响的金家,收了那百千来金的聘,高高兴兴欢欢喜喜地,把姑娘金翠,嫁到了叶家去,给叶家行二的少爷叶旅做小。
金翠上叶府的头一次,是嫁人那天,抬了个小轿子从侧门偷偷摸摸进去的——叶家老爷声名在外,好面子,给儿子买个山旮沓里的小老婆,听上去总归不大妥贴。
至于为什么非得给二儿子买个小老婆,是因为大老婆不干了——原本叶旅娶的是那门当户对的程家小姐,当时也算得上是一桩才子佳人的佳话。但谁料到叶旅前端时日打马过街,不慎从那马鞍上跌落下来,当时那人就摔晕过去了。一晕晕了半个来月,请遍了各地名医,都摇摇头说没法儿了——叶家老爷连棺材板儿都给二儿子订好了,哪知一天叶旅一瞪眼,嘿,好家伙,醒了。
醒了又能怎么办呢,醒是醒了,棺材板用不上了,人倒是好,傻了。程家小姐本也是娇生惯养大的,还对着姻亲抱着些许举案齐眉白头到老的幻想,哪里受得了每日对着个只知道淌着涎水傻呵呵笑的疯子,没过几日就翻脸带着贴身丫头回了娘家。
那可不行啊,这儿子还没生一个呢,叶老爷只能寻思着给儿子再整个姑娘,可哪个美娇娘愿意嫁个傻子呀——买吧!
至于为什么讨了金翠回来呢,很简单,这叶家老二人是傻了,老二没傻,是个男人都喜欢个好看的,况且叶旅么,还格外好/色些,知子莫如父,叶老爷才特意请了人去金家说媒了。
金家见钱眼开,就这么把女儿越过大山大河,嫁到了叶家。
金翠不负众望,很快有了身孕。
两个月的时候,叶旅大半夜闹疯,金翠跑到偏房去歇了。夜里辗转难眠,金翠有些渴,起身叫丫头倒水来吃,却听得窗外悉悉索索的响动。
月光从外头泻下来,在窗户纸上映出了黑黢黢一道影子。
人影。
金翠忽然就开始紧张起来了,没有缘由的。
吃完了水,金翠便叫丫头开了窗后,去别屋歇息了,自己睁着眼,躺在床上。
她在等。
果不其然,约莫一刻钟后,窗边又传来悉悉索索的声响。再然后,是一阵轻轻的脚步声,布面鞋底同地板接触时发出的转瞬即逝的声响,挠的她心里痒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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