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仅仅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就查明了案情,进行了法庭宣判,主要还是这个案件的性质实在太过恶劣,民愤太过巨大。高层在调整和惩处了罗山矿相关责任人的同时,希望能够迅速为罗山矿血案划一个句号,让罗山矿尽快恢复生产。再者,这些凶徒连杀多人,罗山镇百姓也需要得到一个交待。不能让这些匪徒随随便便的投了降,就可以呆在看守所里苟延残喘。
至于那个被判无期,侥幸逃得性命的家伙,就是当初作案之后负责留守传达室,又用传达室电话向自己的老子通风报信的人。这个家伙之前在罗山镇上就是个仗着老子势力混日子的混混,是因为对地面熟悉才最后加入这个犯罪团伙的。
当日犯案的时候,这个平时踢寡妇门挖绝户坟的家伙,乍一看到血淋淋的场面时立刻就吓破了胆。是被其他匪徒逼着才在已经半死的人身上砍了几刀,然后就吐了个昏黑地,连路都走不动了,再想干什么也干不成了。
而其他几个同伙也根本不把他当回事,认为反正有他不多无他们少,抢劫财务室的时候也就故意没带上他。心想反正这家伙也动了刀杀了人,应该不会出首他们。谁知道就是在那个当口,这子良心发现之际的一个电话,提前揭破了这伙匪徒的罪恶行径,加速了这伙匪徒的灭亡。
正是因为他这份“特殊”的功劳,再加上这个家伙在犯罪中的作用确实很低,他这才逃得一命,只判了个无期,算是拣回了一条命。
一审结束,另外三名被判死刑的匪徒都提出了上诉。要依着以往的速度,二审程序一启动,这案子还不知道会拖多久。这几个自知必死的家伙也正是打着这样的算盘,反正凑合着活一就算一。他们真要有视死如归的勇气,当初面对特警团的时候也就不会一听枪响就全撂了。
早就看明白了这些人那点龌龊心思的司法机关,已经把相关案情通报了上去。上面的意思也非常明确,二审和公判一起进行,一方面震慑犯罪分子,告慰无辜被害的军警和百姓,同时迅速平息此事,让罗山矿和罗山镇的秩序回归正轨。
就这样,行刑任务提前布置了下来。执行的日子就定在这年年底的12月30日,这些丧心病狂的家伙注定是看不到新年的太阳了。而新年前把这些龌龊的家伙送走,善良的人们正好平平安安的过迎元旦,过新年!
对特警团来,这个年终注定是要忙碌的。12月29日,距离行刑还有一的时间。除了留守和先期赶赴罗山镇的一批人外,特一连和特三连登车出发,赶赴邻省x市看守所。
这次之所以要派这么多人去,一是为了借用特警团的力量维护罗山镇的秩序,顺利完成死刑执行任务;另一个原因就是邻省有关领导要在罗山镇公判现场给参加这次剿匪任务的有功战士颁奖,慰劳这支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付出巨大伤亡的部队。
当中午,部队顺利赶到了邻省x市看守所。
由于第二上午要在罗山镇召开公判大会,所以他们必须要在当下午把死刑犯押送到罗山镇公安局看押,第二上午再把人提走。另外有一点就是,三连负责行刑的战士要在看守所接受短暂的培训,熟悉行刑流程,掌握一些必须掌握的知识。
在出发前,特一二连就已经分配好了任务。由于两个连都留下了一个排留守,真正出任务的各自只有三个排,而特一连的一个排已经先行赶往罗山镇负责打前站去了。一连剩下的人手则主要负责外围警戒和秩序维护。三连将抽出两个排,负责死刑犯的直接看护和控制。三连剩余的一个排中,则要抽出足够的人手负责最终押戒和行刑。参加最后直接行刑的人员,就是当日受伤亡最大的那个班。
此次行刑的除了当日被擒的三名匪徒外,还有两名犯了其他罪行的案犯也跟着一起公判和执行死刑,算是五个人搭伴儿一起上路。
来到看守所,一名当地法官和一名武警少校来到了特警团的队列前,他们是专门给特警团进行培训的。
法官的培训相对简单,他只是简要讲述了一下国家设立死刑的意义。特别指出死刑是*的,是国家刑罚的重要组成部分,重要的法律程序和环节,是符合道义和道德的,要大家一定要把死刑与报*杀戮区别开来。此次特警团负责执行死刑,应该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利,代表国家权力机关,行使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
至于死刑执行的相关法律流程,则由武警少校负责培训。武警少校自称姓李,已经有过多次死刑执行的经验。这次他来给大家培训的内容是如何执行死刑任务和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事项的。并且他还将带领半个班的武警战士,全程配合特警团的这次任务的执行。
相对于负责执行和近距离看押死刑犯,一连负责警戒和维护秩序的任务就没那么麻烦了。少校简单交待了一下注意事项和相关流程,与指挥员见面熟悉了一下,就没一连什么事了。剩下的麻烦事,都交给三连去做了。
一连的战士们在看守所礼堂靠边的空坐上休息,看着那名武警少校带领几个武警战士给三连的战士培训。
和单纯的报仇雪恨不同,死刑执行简单就是要以国家赋予的权力结束罪犯的生命。而这种剥夺生命的行为,也与罪犯残忍的杀戮无辜不同,而是要求行刑者以准确、直接、快速的方式结束罪犯的生命,尽量不给对方造成大的痛苦。这也是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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