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店。”
纪元彬拍拍那小二的肩头,安慰道:“他(她)来了。”
小二用袖擦了擦眼角,退了出去。
屏风一阵热风袭来,将众人吹得隐隐生汗。
纪元彬站了一会,才伸手接过毛禄送上的筷子,夹了一把青菜入在嘴里,看向正在揉胳膊的毛禄道:“这东西,世上不过一支,施雄大人有一支,怎么你也有一支一样的不成?”
毛禄胖脸上,五官挤作一团,额角的汗顿时外渗出来,他揉胳膊的手,改为在脸上揩了几次,还是有汗水不断的往外冒。
虽然他知道纪元彬来者不善,但万万想不到自己一时贪念,落下的把柄被眼前的大人记得死死的。
“不过一个寻常簪子,怎么就让大人这么上心了。”毛禄瞟了瞟纪元彬的脸,见他面如常色,看不出悲喜,搓着手心低声下气的道,“施雪菲犯的通~奸大罪,就算她爹是锦衣卫,也保不了她。何况这是她母亲,亲自押送到应天府衙的,真的是没法子……”
纪元彬略略点头,手拈花瓣默默看着正在拿筷子扒饭的杨士奇和曹丁,直到两人将一碗饭,四个荤菜吃成底朝天时,才慢慢道:“私吞嫌犯钱物,罪当如何?”
杨士奇砸吧着嘴,挑了一块鸭肉,含糊的道:“依《大明律》官吏受赃者,杖二十,流放岭南。”
毛禄手一抖,胖脸颠出一层波,上面的汗又多了一层。
曹丁将一盘子蛙肉拖到自己的跟前,挑出一根最肥美的腿肉,细细嚼了半会,从嘴里挑出一根细骨:“上次拿了五两银子的小吏,被判了个充军修长城去,不过死在了路上。”
毛禄吓得从椅子上滑落到地上,跪在纪元彬面前,喘着气颤声道:“大人,您要施雪菲活着还是死,您拿个主意吧。”
纪元彬脸上微微一笑,伸手扶起毛禄将他按在椅子上,特别夹了一筷子的肉放在那碗装满酒的碗内,贴耳细语道:“毛大人,施雪菲明明就在牢里,怎么来问我她是生是死?”
此时,屏风后慢慢踱出一人,一身布衣,乌发如丝,双眼似愁似笑,嘴角一抹青紫色,毛禄眼神呆愣的看着她,结巴的道:“施、施雪……”
☆、请您回避
毛禄一见迟雪,惊呼出“施雪菲”三字后,面色发白,肥胖的脸上如一只刚出笼的大白馒头,散发着腾腾热气,身上顿时汗如雨下,他以为大白天见着鬼了,揪着纪元彬的袖子,道:“活的,怎么还是活的……莫不是鬼回来了。”
迟雪听了眉头微皱,自己穿到剧本里时,还纳闷为何身体某部分缩水,且换衣时,全身上下到处是伤,青紫遍布的,感情是让眼前的毛禄给动了大刑的,说不定还给弄死了。
想着本来是为了加重戏剧效果,让施雪菲把各种酷刑轮了个遍,但现在迟雪有些后悔自己当初下笔时的决定。
一路逃到这里时,她已经痛到说话的力气都没有了。
对于“万恶的封建社会人命如草芥”这句话有了真正的亲身体会。
刚才藏后面,听出个七七八八,原本没有细细描写的内容,让自己一点一点全详尽的过了一遍,顿觉自己没有被杨荣给的五十两银子打动,草草离开是对的。
这个年轻的十六岁少女,在父亲战死后让后母给诬了个通奸之罪。
她年纪太小,哪里想到会有这种罪名落在自己的身上,于是拼死反抗,但不敌后母的娘家人多,将她扭到了衙门里。
起先她抵死不认,可一日狱中牢头送来了一套衣服,她认出是自己亲手给妹妹所缝的衣物,而且里面有贴身穿的xiè_yī,当下警觉妹妹出事了。
果真那日在过堂时,便没有再看到妹妹出现。
无奈下,施雪菲只得不再叫冤,只是不肯在罪状上画押罢了。
过了个把月,一道秋后问斩的命令下来,施雪菲只有坐以待毙的份,孤苦无依的她却幸得贵人相助。
不是别人,正是眼前这位——纪元彬,他站在那里便如一幅画,让人移不动目。
这位远在京城的总旗大人,看到了她的结案卷宗,认出她是施雄的后人,所以请北镇抚司的指挥使张大人发了一道令,说是锦衣卫遗孤的案子,影响到官家体面,便将她从南京的应天府,一路押到了京城里的诏狱之内。
而施雄,这个在她笔下总共只出现了不到两行字的人物,居然是个大英雄,那身为他“女儿”,自然不能是个怂包。
忘记预先的设定,抛掉之前的剧情,改写这个悲惨人物的结局,成为了迟雪最想做的事。
不等杨荣开口,她适时的走出了屏风。
只是迟雪决计没有想到,她这一脚,便踏进了无尽的深渊里。
施雪菲(迟雪)与毛禄相互对视了一会,直看到毛禄手在袖中暗暗摸着什么,她开口道:“你若现在杀我,岂不坐实你跟我后娘勾连,故意冤我之事。”
毛禄手一顿,见她已能说话,且开口就点破自己,全然不像当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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