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来的无花果皮收拾掉,倒了杯水坐在聂屿奇对面翻看今天买的登了自己文章的杂志。她不再逼着霸王花了,她现在有钱了,将来……嗯……将来应该会有很好的前途。
聂屿奇瞥了一眼孔令笙手里的书,眼睛眯了起来。他对这个女人有太多太多的好奇,可他恐怕没有足够的时间慢慢揭开那些谜团。有时候贸然行事有贸然行事的好处,直接发问能让人措手不及来不及准备精彩的谎言。
“我说,这个杂志上,不会有你写的东西吧?”霸王花含着一口面问。
孔令笙翻书的手一停,差点把那一页给撕掉。
她抬起头,用一种莫名其妙的眼神看回去。“你没事吧,听谁说的?”
“没有啊,你不是自由撰稿人么。”
“啊……这个……你也知道我其实是在给楚容打工,做做文字校对的工作。所谓的文字撰稿人,不过是我以前有一两篇文章发表过……自……自……”
“自什么?”
“自封的……”
霸王花一口面险些喷出来。果然,全都是泡沫!
孔令笙抿唇,咬唇。为了隐藏,她好像对自己太狠了一点。现在在霸王花面前,她已经完完全全成了一个虚荣膨胀,真本事没有谎话连篇的打工妹了……她看向霸王花的眼神是期盼被同情的,她觉得自己应该为挽回不太能够挽回的形象再做一点什么。
“这个杂志挺好看的,尤其是这篇文章,《水怪也挑地方住》。听名字就很有趣是不是!”
霸王花吃完最后一碗面,懒懒无神地看着她。
他把碗往孔令笙面前一推,笑得如向日葵一般灿烂。“那么,碗也麻烦你洗一下了。”作哈欠连天睁不开眼状,“好困,眼睛要睁不开了……我的房间在哪?天呐,差点又走错了。”回头向一脸黑线的孔令笙摆手“差点又着了你的道,想让我掏钱,哼哼!”
“哼哼!”孔令笙盒上书,腹中似乎又有一朵小火苗窜了起来。
他们的关系又回到了“拿手术刀的男人”和“练柔道的女人”,不知道这一次,先服软的会不会还是聂屿奇。
孔令笙气鼓鼓地拿着空碗,杀到聂屿奇门口。直到这时,她都还恪守着一个穷人该有的自觉,没有开门闯进去,而是隔着门喊话:“我说,今天晕倒的那个潘安安怎么样?”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吗?我可是个专业的医生,我会把病人的病情随随便便说出来吗?我可是专业的!我是专业的!”
某花吼完了几句专业的,发现门口没动静了。厨房传来哗哗的水流声和碗筷拼命撞击的声音。某花躺在床上大概想到了今后他的睡眠质量,但是某花不后悔。怼孔令笙,将会是他今后的乐趣。
☆、医院让她脊背发冷
每个人至少有一个不太愿意前往的地方,要呆在那里超过十分钟,更是如坐针毡。对于孔令笙来说,医院就是这种地方。从高一开始,除了体检和接种疫苗,她就没有再去过医院。她的身体也算是争气,这些年一直都挺得住。
但是今天居然有人邀请她去医院,还是昨天慌忙避开的c大医院。
孔令笙决定去花店买一束花带过去。
昨晚与霸王花不欢而散,今早也还没来得及碰面。道歉这种事情,孔令笙是愿意低头去做的。可前提是她做错了,霸王花昨天口口声声强调了三遍的“专业”,就好像是一根鱼刺一样卡在孔令笙的喉咙里,除了向医生求助,自己用尽办法也弄不出来。那根刺从刺进来的那一刻起,负责时时刻刻提醒她,她不是专业的,她是个可有可无毫无准则的存在。
为什么还没有成为焦点?为什么还没有被很多人喜欢?为什么还没有从众多作者中脱颖而出?整个上半夜,孔令笙被这些问题困在无法解答的牢笼里,第一次在2506合租屋里,裹着被子悄悄落泪。
出门前她给自己化了淡妆。楚容嫌弃她脸色时常脸色惨白,没有血色。出差前送给孔令笙了一小盒口红的小样,让她提气色的。孔令笙找了出来,对着镜子轻轻化上。
她已经很久很久都没有这么认真描摹过自己的五官,把自己打扮成一副赏心悦目的样子了。其实她长得还不错,至少是皮肤白净五官端正里带着点秀致。孔令笙梳好头发,放下梳子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忽然觉得似乎时机与自己都已经足够成熟,可以去和他相见了。她又摇摇头否定自己,不,还不够成熟。但她今天打扮之用心用时,都有一种像是要去见情敌,不能输阵的感觉。明明只是去探望病人。
她打电话咨询了李宥乔,想问探望病人送什么花好。李宥乔正在上课,他回了短信,建议送百合或者绣球。
孔令笙最后挑了绿色和粉色的绣球。一团一团粉绿的花朵簇拥成花团,紧紧拥抱在一起,是会让人有新鲜和生活的感觉吧。她自己上一次买花是什么时候,她上一次碰的鲜花,还是聂屿奇带回来的白色满天星。
李宥乔追发了一条短信过来,是有关他负责的五月份集体活动的消息。凡事好坏,无独有偶。既然未曾走出这座城市,就注定与那么几个地方会牵扯不清。
c大医院对于孔令笙来说可不是一个陌生的地方。她曾经在这里度过了很长的一段时光。总有那么几扇门,她出出进进;总有那么几条走道,她失落欢笑。
现在,医院让她脊背发冷。
这病房的门是大大的敞开的,孔令笙走到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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