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再看看这个。」
尚红打开,一看便怔了,道:「是……点牌帖……」落款宋陵两个字,写得飘灵逸动,道尽主人fēng_liú性。
二择一,这是郑猴头给他的选择。
尚香垂下头,解开了外衣,把那套衣服换上。他的动作很慢,慢得几乎连衣带也解了五、六次才解开。换好衣服,他便坐在妆台前,梳头,同样梳得很慢。
尚红目瞪口呆地看着尚香的动作,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手里的帖子往地上一摔,头也不回地走了。他知道尚香贱,可是他设想到尚香会贱到连有机会跳出这个火坑,也会不要。如果是他,如果是他,就算是什幺也不要,他也要离开这鬼地方。尚香为什幺不珍惜,没有理由,只有一个宇:贱。
尚香仍在梳头,慢慢的,一下又一下,若是仔细看,便能发现他的指尖在抖,甚至整个身体都在抖。
李……慕……星……到底跟别的男人不一样,他要的不多,一只暖手炉,外加一张赎身帖,够了,足够了,花落之前,以心换心,他做到了,已是此生无憾。
溺溺娜娜,轻移步,如风摆柳,在万众艳羡的目光中,走出南馆,恍惚回到十年前,他风华正茂,曾经不知道多少次在众多的目光中,走上那些高官富贾的马车。
马车的门开了,宋陵含笑的眼落在了尚香的脸上。
「你还是抹了厚粉。」
尚香的脸上缓缓荡出了笑,那唇角翘起的角度,不高不低,恰到好处,一如十多年前他对着镜子练习了千次万次的笑容。
「宋爷若不喜欢,尚香这就回去把粉洗了。」
「不必了,你喜欢,那便留着吧。」
宋陵伸出了手,尚香识趣地让他握住自己的手,微一借力,尚香便上了车。
「宋爷,我们这是去哪儿?」
「去金园,听雨……听曲……」
不知道是宋陵有通天的本事,还是老天爷赏了他的脸,马车刚走进金园,天上便落起了雨。
金园。
尚香的手缩在衣袖中,握紧了拳。这地方,他不陌生。金园的主人沈继千,是个喜欢热闹的人,自家园子一年四季对外开放,因园子里景色甚好,尤其是金园的牡丹,国色天香,远近闻名,年年都引来不少文人雅客为其赋诗填词,自然令金园的名声传得更远。每日里都有人来游园,热闹得紧。人多了,自然要多置下人,一来这些游人有什需要,也有人使唤应酬,二来,园子里的打扫、花草的养护,自然更需人手,否则不出几日,园子里怕就脏了、败了。
尚香最初知道金园,是从郑猴头那里,有一回郑猴头在他身上爽快了,一时忘形,便让他套出话来,南馆里那些年纪大了不能再为郑猴头挣银子的小倌们,不是像郑猴头曾经说的让那些小倌自己掏银子赎走自己,而是在收下小倌们的银子之后,他转手把那些小倌又卖来了金园。
尚香当时心就凉了,他曾经多次被点牌子,到金园陪客,金园里的下人,他大多见过,可是没见着一张熟面孔。那些小倌们从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尚香不知道他们究竟怎幺了,只是知道自己拿钱赎身这一条路,太危险,走不得。如果不是这样,当年他又怎会把希望寄到那个书生身上,甚至一时心急,把人看错,断了自己的希望不说,还害了岚秋。
岚秋,岚秋,一想到岚秋,他的心里就隐隐作痛,金园三生石下,埋着一笔钱,那是他多年的卖身钱,可也是岚秋的夺命钱。
雨势大了,打在特制的屋檐上,发出了悦耳的叮咚脆响,把尚香的思绪拉回。他被宋陵牵着手,已走入了除金园牡丹、三生石之外,另一盛名的地方:听雨阁中,阁外,遍种巴蕉。
「以这雨落之音为乐,你可能再唱一曲?」
「宋爷不嫌弃,尚香自然从命。」
两打芭蕉声凄凄,竟作天籁唱,听者欢,歌者迷,多少心思尽付此立……李慕星、李慕星,你不知我,我不知你,从此又成陌路人。
钱季礼是个生意人,他一生中做得最多的事情,就是讨价还价,在他的眼里,南馆鸨头也是生意人,尚香是商品,在买商品之前,第一件要做的事情,不是商品的成色怎幺样,而是商品目前的行情如何。虽然,在钱季礼的眼里,这一回的买卖注定是赔本生意,那幺他的职责就是要把损失减到最少,所以,他一开始开价五十两,这价自是低的,所以,他做好了郑猴头抬价的准备,尚香这件商品的成色再不好,可也只此一家,他也没办法货比三家。
事情果然如钱季礼所料,郑猴头拒绝了赎人的要求,钱季礼也不急,隔日再去,赎身银往上加了五十两,这已是相当合理的价格,可是郑猴头仍是拒绝赎人;钱季礼考虑了两天,又加了一回价,一百五十两银子,在他看来,用这样的价钱赎尚香这幺一个过了气的男妓,郑猴头没有理由再不答应。
然而,郑猴头的又一次拒绝,让钱季礼当场气急,拍着桌子道:「郑鸨头,你也算是个做买卖的,抬价的事无可厚非,可也别做太过了。你该知道,就那幺个老男妓,除了我,只怕再也没人愿意在他身上花钱,你还是见好就收,有得赚一笔就快赚,莫等过了这个村再没这个店。」
郑猴头冷笑一声,眼也不抬,翘着二郎腿,道:「钱老头,你是老道的生意人,怎不知道此一时彼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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