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三个痞子,就是奔着陶秋依去的。他们在另外一间酒吧里泡了一夜,吸了一夜的白粉,到现在才睡醒。
醒来之后,这三个混蛋原本想去找个洗浴中心之类的地方,好好让那里的姑娘们伺候伺候,找点精神。
可是从这间酒吧走过时,正好看到坐在里面的陶秋依。
陶秋依虽然不是什么好东西,但说实在的,她有几分姿色。
所以,那三个混蛋看到陶秋依之后,立马就起了歹心。
那三个混蛋一屁股坐到陶秋依对面,陶秋依喝的醉醺醺的,根本意识不到她即将面临的危险。看到这三个碍眼的家伙,很不耐烦地喊道:“滚啊,谁让你们坐这里的!”
这三个混蛋,脖子上都挂着金项链,很粗的金项链,起码有成人拇指粗。恐怕是藏獒,都挣不断。
可笑的是,三个混蛋,三条金项链,却都是假的。
他们若是能买得起这东西,哪里还用的着用坑蒙拐骗的方法,去费心筹集购买毒品的钱财。
坐在中间的家伙是个胖子,左腮帮子上面烫了七八个烟疤,那些烟疤正好是个心形形状。另外,在眉心处还有一个深深的烟疤。而且,上面还有脓水,应该是刚烫的。
右边的家伙是个瘦的像是电线杆似的。那深深凹进去的眼窝,乌黑黑的,双眼无神,跟死人眼神似的。整个人看着,都挺让人害怕。
他穿着短袖,两条胳膊上,除了烟疤之外,便是两道长达二三十公分的刀疤最明显了。
那两条刀疤,不是被别人砍得,而是他自己。
左边的家伙也骨瘦如柴,两边的耳朵已经没了耳垂,不是天生没有,是他自己拿刀子割掉的。
三个家伙,让人看了,就一阵发毛。
不是烟疤,就是刀疤,甚至去割自己的耳朵,着实让人有点匪夷所思。
这就是毒品的危害,他们吸食毒品,产生幻觉之后,便会让他们伤人伤己,甚至自杀。
所以,毒品这东西,绝对碰不得。
万一真碰了,轻则弄个家破人亡,妻离子散,重则连小命都没了。
他们昨晚吸了一夜的白粉,到现在都还亢奋的很,所以,他们三个已经迫不及待了。
中间的那胖子,上去就抓住陶秋依的手,一边摸着,一边像是心里扭曲的变态,无耻地笑着:“妹妹,哥哥都胀的不行了呢,快跟哥哥回去。让你吹,让你喝个饱。”
左边的瘦子亢奋地道:“对啊,喝酒多没意思,哥哥们带你回去喝豆浆。”
右边的瘦子已经忍不住了,抓住陶秋依另外一只手,然后去摸他恶心的家伙,道:“妹妹,大不大,粗不粗?你的紧不紧,嫩不嫩?”
陶秋依虽然喝的酩酊大醉,但还是有一点点的意识。她看着对面那三个无耻的家伙,知道自己现在被他们给盯上了。
所以,陶秋依挣开对方的手,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就要离开这里。
她虽然是个标准的拜金女,但她不是一个随便就可以让人上的女人。她爱钱,可她爱的有尊严。
当然了,如果对面那三个混蛋,家里摆着金山银山,有花不完的钱,她会愿意的。
可是,那三个家伙没个人样,穿的还破破烂烂,怎么可能会有钱呢。
陶秋依想走,可是那三个混蛋怎么可能放她走。
三个混蛋一起冲上去,粗鲁地抱住陶秋依,而后就往门外走。
他们知道酒吧一条街的规矩,也知道这儿乱的很,不会有人横插一杠子,所以即便是被人看到,也大可放心。
起码,在他们轮完这个女人之前,警察是不会到的。
陶秋依被那个胖子扛在肩头,另外两个瘦子,已经急不可耐,手伸进陶秋依的衣服里面,边走边摸。
陶秋依醒了,只是酒还没醒。她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她奋力的挣扎,向酒吧的服务员求助,得到的只有冷漠旁观的眼神。
“放.....开.....我.....”陶秋依明明喊得很大声,喊出来的声音却小的可怜。
即便是有人能听到,有有谁会来救她呢?
陶秋依自己也绝望了,这三个像鬼一样的家伙,让她恶心。
可是,她挣扎不开。
她也知道,挣扎不开的后果是什么。如果真发生了,要怎么办?自杀么?
别的女人可能会,可她陶秋依不会。她只会记恨在心,回过头来后,只有有机会,杀了这三个混蛋,都有可能!
那三个混蛋在陶秋依衣服里面摸得很爽啊,他们把陶秋依强行带出了酒吧之后,直奔他们三人共有的那辆,也是在别市抢来的破面包车而去。
他们三个没钱,纯属穷光蛋。
对面的酒店,对于他们来说,已经算是奢侈的地方。
他们宁愿在车里搞,也不会去花那样的冤枉钱。
再说,他们的‘家’就在酒吧一条街后面的巷子里,近的很。
他们要搞,狠狠地搞。
只不过有一点比较让他们不开心,那就是这个醉酒的女人,已经不是处了。
为何他们能这么确定,是因为刚才那个胖子的手,伸进了陶秋依私密的部位里面。
作为一个上了无数个女人的人,那胖子只要这么摸一摸,便能判断那个女人是否是雏儿。
凭借的什么呢?
纹路,信不信?
不是雏儿的女人,私密部位的进口处,肯定已经被男人的武器,磨出了纹路。
而雏儿的女人,就没有纹路。
虽然这个法子有点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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